法律事務(學科)

法律事務(學科)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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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務,是法律術語,就是與法律相關的事務,或者需要法律知識處理的事務。主要有法官、檢察官、律師、公司或者政府法律事務人員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律事務
  • 外文名:Legal affairs
  • 類屬:法律術語
  • 主要內容:法官、檢察官等人員的工作
就業方向,培養目標,主要課程,法學專業,

就業方向

畢業生主要面向法務部門、行政執法部門、法律服務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法律事務部門,從事案件登記、文書送達、協助調查取證、法律文書起草、辦案記錄、案卷整理、登記與保管、司法保衛、基層法律服務、企事業法制化管理等工作

培養目標

培養能夠從事企業法律顧問、司法機關法律工作的法律人才。

主要課程

思想修養、法律基礎、形勢與政策、中國論文建設、哲學、體育、英語、法學理論基礎、憲法學、中國法制史、刑法學、司法鑑定、刑事訴訟法、民法學、婚姻法、經濟法、涉外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等。
畢業後主要從事經濟審判、經濟仲裁經濟檢察、經濟立法、經濟法教學和研究工作以及經濟部門、企事業單位法律工作。

法學專業

業務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業務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法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法學思維和法律實務的基本訓練,具有運用法學理論和方法分析問題和運用法律管理事務與決問題的基本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法學各學科的基本理論與基本知識;
2.掌握法學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術;
3.了解法學的理論前沿和法制建設的趨勢;
4.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
5.具有運用法學知識去認識問題和處理問題的能力;
6.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的能力。
主幹學科:法學
主要課程:法理學、中國法制史、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法、商法、智慧財產權法、經濟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等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包括見習、法律諮詢、社會調查、專題辯論、模擬審判、疑案辯論、實習等,一般不少於20周。
修業年限:四年
授予學位:法學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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