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人民政府關於統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的實施意見

《東營市人民政府關於統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的實施意見》是2020年東營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營市人民政府關於統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東營市人民政府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社會救助工作整體效能,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統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的指導意見》(魯政字〔2019〕221號),現就我市統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保基本、兜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總體思路,以統籌救助資源、增強兜底功能、提升服務能力為重點,健全體制機制,整合資源力量,強化服務管理,解決社會救助發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確保合力救助、精準救助、及時救助、公平救助,不斷增強困難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用2年左右時間,構建起分層分類、城鄉統籌的社會救助體系,社會救助政策制度健全完備,體制機制高效順暢,服務管理惠民便民,兜底保障功能有效發揮,逐步實現社會救助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重點工作
(一)統籌完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
1.構建完善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聚焦脫貧攻堅,聚焦特殊群體,聚焦民眾關切,全面構建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等基本生活救助為基礎,以醫療、教育、住房、就業、受災人員、法律援助、康復等專項救助為支撐,以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突發公共事件困難民眾等急難救助為輔助,以慈善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救助為補充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積極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形成“物質+服務”的救助方式,推進社會救助從傳統、單一的物資和現金救助向物質保障、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疏導、能力提升和社會融入等相結合的轉變。實現最低生活保障人員、特困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受災人員、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孤兒和困境兒童、唇齶裂和腦癱兒童、重度精神病患者、困難殘疾人、“兩癌”貧困婦女、困難職工、需急救的身份不明和無力支付人員、因見義勇為致殘人員及其家庭、見義勇為死亡(犧牲)人員家庭等困難群體全覆蓋。
2.推動社會救助制度有效銜接。加強基本生活救助、專項救助、急難救助等各項救助制度的銜接,科學制定救助標準,確保救助範圍、救助水平、救助內容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加強政府救助與社會力量救助的銜接,鼓勵引導商業保險、慈善組織、志願服務等社會力量有序、高效參與社會救助,拓寬救助渠道。完善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政策措施,所需經費從各級既有的社會救助工作經費或社會救助專項資金等預算中統籌安排。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科學制定走訪慰問工作方案,確保走訪慰問活動有序有效開展。
3.促進城鄉社會救助統籌發展。順應城鎮化發展趨勢,及時對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提供相應救助幫扶。有序推進持有居住證人員在居住地申辦社會救助。加大農村社會救助投入,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推進城鎮困難民眾解困脫困。
(二)統籌加強社會救助能力建設。
1.構建社會救助工作網路。加快建立縣、鄉、村三級職責明確、配置最佳化、運轉高效的社會救助工作網路。結合事業單位改革,整合現有工作力量,縣區、市屬開發區成立社會救助綜合服務中心,負責加強與各救助職能部門的工作對接、政策銜接等工作;鄉鎮(街道)全面建立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綜合服務工作平台,負責各類社會救助事項的申請受理、入戶調查、審核確認以及日常監督管理等工作;村(居)設立社會救助工作站,配備協理員,負責社會救助政策宣傳、業務諮詢、公開公示、信息統計及困難民眾主動發現、救助申請幫辦代辦,協助做好調查評議等工作。
2.充實社會救助工作力量。立足構建“大救助”格局,綜合考慮轄區人口數量和服務半徑,採取在現有編制總量內調劑、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配齊配強工作力量。縣區、市屬開發區要最佳化配置社會救助管理機構編制資源,做到人崗相符;鄉鎮(街道)要明確承擔社會救助的人員,確保滿足工作需要。要關愛基層救助工作人員,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薪資待遇等,保障履職需要。
3.提高社會救助服務效能。建立完善主動發現機制,將走訪、發現需要救助的困難民眾列為村(居)組織重要工作內容,納入格線化管理。困難民眾可自行申請社會救助;對自行申請社會救助有困難的,村(居)委會幹部和社會救助協理員、格線員應當主動幫助其提出申請。加快推進社會救助領域“放管服”改革,將社會救助審批權下放到鄉鎮(街道)實施,制定“一次辦好”社會救助事項清單,簡化最佳化審批程式,取消可以通過部門內部調查或信息共享方式辦理的證明材料,努力實現“一證一書”辦理社會救助(即困難民眾憑居民身份證提出申請,簽署家庭經濟狀況查詢核對授權書,授權低保經辦機構查詢核對)。推行社會救助事項“一窗受理、一網通辦”,提高審批服務效率。
(三)統籌完善社會救助信息平台。
1.統一社會救助信息套用平台。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主動與省社會救助綜合信息平台對接,實現救助政策、救助對象、救助信息等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為科學救助、精準救助、及時救助提供信息保障。依託社會救助綜合信息平台,實現與“東營掌上通”對接,推行“ 掌上辦”等便民服務模式,充分利用政務服務網路渠道,實現救助事項網上申請、網上公開。
2.完善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落實工作人員和專項經費,健全工作機制,提升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水平。民政、教育、公安、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住房城建管理、交通運輸、農業農村、衛生健康、市場監管、行政審批、稅務等部門和有關金融機構,應及時向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構提供信息查詢服務。擴大信息核對的數據源,積極推動部門之間數據互聯互通,逐步實現線上實時核對。信息查詢應堅持依法依規開展,嚴格按照核對信息安全保密有關規定實施。
(四)統籌管理使用社會救助資金。
1.擴大社會救助資金有效供給。加大社會救助資金統籌使用力度,擴大和最佳化資金供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建立完善社會救助資金管理制度,將各類社會救助資金分級納入財政預算,保障社會救助工作開展。認真落實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工作稅收優惠、資金獎補、費用減免等政策,撬動更多社會資金參與社會救助工作。規範完善慈善捐助管理,實現政府救助與慈善救助相互銜接。
2.最佳化社會救助資金支出結構。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要求,逐級制定社會救助財政事權清單,根據救助人數和地方財力狀況,統籌安排各類救助資金。授權縣級統籌管理各類救助資金。盤活存量,合理確定救助重點,分類制定救助標準,最佳化資金支出結構。
(五)統籌加強社會救助監督管理。
1.健全社會救助信息公開制度。將社會救助政策、項目以及資金分配使用等情況,多渠道公開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市、縣兩級要通過政府網站等進行公示,鄉鎮(街道)要通過網站、電子屏、公示欄進行公示,村(居)民委員會要通過長期公示欄進行公示,保障民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2.建立社會救助風險監測防控機制。加強社會救助監測信息分析研判,完善主動發現機制和快速回響機制。健全“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機制,加強社會救助事中事後監管。加強對慈善組織和網際網路公開募捐信息平台的監管,防止詐捐、騙捐。
3.加強社會救助誠信機制建設。建立社會救助家庭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全面推行申請申報社會救助事項守信承諾制度和失信記錄製度。對通過虛報、隱瞞、欺騙等手段騙取社會救助待遇的相關人員,按規定錄入失信記錄,歸集報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集中向社會公示,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格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調整充實市社會救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工作。各縣區、市屬開發區、鄉鎮(街道)要成立主要領導任組長的社會救助工作領導小組。各級領導小組要切實發揮統籌協調作用, 及時研究解決社會救助制度和資源統籌管理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推動各項社會救助政策精準高效落地。
(二)嚴格責任落實。民政部門承擔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牽頭統籌職責,負責基本生活救助;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建管理、衛生健康、應急管理、醫療保障等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相關專項社會救助;財政部門按照政策要求做好各項社會救助資金保障。各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制定落實方案,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縣區、市屬開發區要認真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快構建統籌銜接、精準實施、兜底有力的社會救助體系。
(三)搞好試點示範。堅持整體推進,試點先行,認真開展省級統籌社會救助試點工作,在利津縣開展統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試點,在廣饒縣開展社會救助格線化管理試點,其他縣區結合實際情況積極推進,確保年內全面推開。及時總結推廣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好經驗、好做法,推動全市社會救助整體效能不斷提升。
(四)強化跟蹤評估。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統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工作的跟蹤評估,完善社會救助工作績效評價辦法,確保社會救助政策落實落地。
附屬檔案:1.東營市社會救助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2.重點任務分工及時間進度表
東營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屬檔案1
東營市社會救助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組長:王曉軍(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劉美華(副市長)
副組長:曹永湖(市政府副秘書長)
趙永剛(市民政局局長)
師輝(市財政局局長)
成員:隋強(市委宣傳部副縣級幹部)
繆新軍(市委統戰部四級調研員)
劉占文(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王聖鋒(市委編辦副主任)
楊周(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張賢雲(市教育局副局長)
羅雪(市公安局副局長)
朱邦強(市民政局副局長)
韓輝(市司法局四級調研員)
隋向村(市財政局副局長)
辛雁冰(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二級調研員)
趙奎慶(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岳翠峰(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副縣級幹部)
張文亭(市交通運輸局副縣級幹部)
呂成修(市水務局副局長)
任永青(市農業農村局副縣級幹部)
田樹雨(市扶貧開發辦副主任)
徐衛海(市海洋發展和漁業局副局長)
宋勇(市衛生健康委副主任)
張振浩(市應急局二級調研員)
牟恆民(市行政審批局副局長)
巴希瀅(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朱秀輝(市統計局副局長)
郭曉峰(市醫保局副縣級幹部)
董藏收(市電子政務和信息資源管理中心主任)
薄成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瞿廣利(市稅務局副局長)
王百春(東營銀保監分局一級調研員)
李永清(市人行副行長)
張旭麗(市總工會副主席)
徐長青(團市委副書記)
邱家梅(市婦聯副主席)
宋建業(市殘聯四級調研員)
孫樂友(市紅十字會副會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趙永剛、師輝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不刻制印章,不對外正式行文。
東政字〔2020〕31號關於統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的實施意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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