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務公開管理規範

村務公開管理規範

《村務公開管理規範》(GB/T 40088-2021)是2021年4月30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國家標準《村務公開管理規範》(GB/T 40088-2021)規定了村務公開基本原則、實施主體、公開內容、公開形式、公開時間、公開程式和監督考評。該標準適用於指導建制村的村務公開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村務公開管理規範
  • 外文名: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transparency in village affairs
  • 標準號:GB/T 40088-2021
  • 標準類別:管理
  • 中國標準分類號:A00
  • 發布日期:2021年4月30日
  • 實施日期:2021年4月30日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160
  • 歸口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 性 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主管單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 狀 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意義價值,社會評述,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實行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使農村工作逐步走向規範化和制度化的軌道,有利於發展農村基層民主,保障農民民眾直接行使民主權利,也有利於充分調動廣大農民民眾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隨著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文明建設的紮實推進,農民民眾的民主意識和主人翁意識進一步加強,民眾參政議政的積極性日益高漲,從而村務公開的問題成為民眾關注的熱點。部分村由於村務公開問題,引發了民眾對幹部的不信任,造成乾群之間關係緊張,甚至出現對立情緒,因此如何正確理解和對待村務公開是每個農村基層幹部面臨的重要問題。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村務公開管理規範》(GB/T 40088-2021)。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15年12月22日,國家標準計畫《村務公開管理規範》(20154154-T-424)下達,項目周期36個月,由424-cnis(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提出和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 發布實施
2021年4月30日,國家標準《村務公開管理規範》(GB/T 40088-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21年4月30日,國家標準《村務公開管理規範》(GB/T 40088-2021)實施。

制定依據

《村務公開管理規範》(GB/T 40088-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福建省標準化研究院、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廣東省標準化研究院、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福建農林大學、浦城縣人民政府、永春縣人民政府、沙縣人民政府、長泰縣人民政府、大田縣人民政府、安吉縣中國美麗鄉村標準化研究中心、莆田市民政局、連江縣丹陽鎮人民政府。
主要起草人:程軍、程曉明、王彬彬、雲振宇、董秀雲、徐劍、應珊婷、沈曉文、吳旭東、余麗芳、呂康輝、呂榮貴、張煜傑、朱朝枝、黃勇仕、王永良、吳祥輝、吳偉健、馬曉蕾、華歆雨、張元真、廖飛、羅將、鄭海梅。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術語和定義
1
3基本原則
1
4實施主體
1
5公開內容與要求
1
6公開形式
2
7公開時間
2
8公開程式
3
9監督考評
3
附錄A(資料性附錄)村務公開滿意度調查問卷
5
參考文獻
7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國家標準《村務公開管理規範》(GB/T 40088-2021)規定了村務公開基本原則、實施主體、公開內容、公開形式、公開時間、公開程式和監督考評。
國家標準《村務公開管理規範》(GB/T 40088-2021)適用於指導建制村的村務公開管理工作。

意義價值

國家標準《村務公開管理規範》(GB/T 40088-2021)的實施,對保障農民民眾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有著重要作用,是提高國家基層管理水平和政府公信力的重要舉措,對規範村務公開的內容和形式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社會評述

《村務公開管理規範》國家標準緊緊圍繞村務公開內容不全面、不詳實、不細化,公開形式不注重實效,公開程式不規範,監督考評不力等民眾關心的問題,在充分調研並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了村務公開管理的基本原則、實施主體、公開內容、公開形式、公開程式和監督考評,編制了村務公開滿意度調查問卷,具有較強的前瞻性、普適性和可操作性。(中國質量新聞網 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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