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九蓮

李九蓮

李九蓮(1946年09月09日—1977年12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贛州市人。李九蓮在1976年被判處死刑,含冤而死,1980年獲得平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九蓮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江西贛州
  • 出生日期:1946年09月09日
  • 逝世日期:1977年12月14日
  • 職業:工人
個人履歷
1946年9月9日李九蓮出生於江西贛州市。祖籍江西豐城。父李忠華,老共產黨員,贛州通用機械廠工人(大革命時期贛州總工會秘書長陳贊賢麾下的工人赤衛隊員)。母盧菊英,家庭婦女,略識字。她共生育過十一個孩子,九蓮是第九個。這些孩子們死的死了,送人的找不回來,只剩下一男四女。上有兄姐下有兩妹,李九蓮排行居中。
1947年李九蓮因病休克被父母裝入提籃扔出去,聽見哭聲又提了回來。
李九蓮李九蓮
1948年因家境貧困李九蓮被送人做童養媳。
1949年贛州解放,父親把李九蓮背回家。
1953年9月李九蓮入學贛州市文清路國小
1955年因體弱多病李九蓮休學一年。
1956年9月李九蓮回到文清路國小繼續讀書。
1960年9月李九蓮進入贛州市第六中學讀國中,初二加入共青團並擔任團乾。
1963年9月李九蓮入贛州市第三中學63(一)班就讀高中,任團委宣傳部長、學生會學習部長。
1966年8月李九蓮參加原空軍司令劉亞樓侄女鄒軍領頭組織的贛州市第一個紅衛兵組織“八一戰鬥隊”,為三頭之一,任組織委員。(贛州一中學生舒北斗任宣傳委員。)
1966年10月1日李九蓮作為紅衛兵小將在北京天安門接受毛主席檢閱。
1966年10月底李九蓮參與組織贛三中“衛東彪戰鬥兵團”,任副團長。(曾昭銀任團長。)
1967年4月22日李九蓮率團參加朱毅任總指揮的為營救因“反軍”陷獄的舒北斗的紅衛兵五千五百三十五人絕食。李九蓮堂兄李全瑞代表江西冶金學院參與指揮。絕食“鬥爭”持續了七天七夜。
1967年4月27日周恩來聯絡員與絕食指揮部通電話,詢問贛州紅衛兵絕食情況,商談解決方案。
1967年6月6日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發布“六.六”通令。同日中央文革嚴令當即釋放舒北斗,李九蓮為此而歡欣鼓舞。
1967年6月29日至7月14日李九蓮姐妹三人分兩派,經歷了贛州發生的全國最早、規模最大的武鬥。武鬥喪生者達168人。李九蓮震驚不已,陷入深深的憂患。
1967年8至9月毛主席視察大江南北,在接見江西革委會主任程世清時說“江西有個舒北斗,李勝(原贛州軍分區政委)變成了李敗”。舉城歡呼之際,李九蓮卻陷入協查贛南醫專陳耀庭“現行反革命”案的猶疑和痛思之中。
1967年秋李九蓮作為代表出席“江西省第一屆活學活用毛主席著作積極分子代表大會”。被提名為省革委會委員候選人。
1967年12月18日贛州軍分區發布《關於為舒北斗革命小將平反的聲明》,軍分區政委李勝停職檢查。
1967年12月贛州市革命委員會籌備領導小組,八大成員之一的學生代表舒北斗、曾昭銀同時參軍入伍。當時舒北斗任市冶安保衛辦主任(佩發手槍)兼贛州市大中學校紅衛兵司令部副政委。曾昭銀是大中學校紅衛兵司令部副司令。李九蓮一一為他們送行、留念。
1968年2月李九蓮被分配贛州冶金機械廠當學徒工,為廠民兵團武裝基幹連民兵,建黨對象。
1968年夏李九蓮姐李蘭香赴軍墾,妹李青蓮插隊崇義,小妹李玉蓮遠赴深山“共大”,哥哥李東林則在西寧基地有“科”難“研”。
1968年秋看到純潔的青年熊輝被以現行反革命判刑的布告,李九蓮同情不已。
1968年秋“清隊”(“三查”)開始,李九蓮的父親、老赤衛隊員、共產黨員李忠華因黃埔軍校同姓同名者被“揪出”,常跪地求李九蓮代寫認罪書,屢遭李九蓮拒絕。
1969年1月以後的日記中,李九蓮對文革進行全面反思——對“三忠於”、“四無限”、“紅海洋”、“三查清隊”、“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幹部下放……面對瘋狂的極左路線和浩劫中的祖國,呼喚出“黃昏的太陽並不偉大,也不溫暖……”的斥嘆。
1969年2月李九蓮在日記四十二頁中寫道:“幹部下放勞動,這期間的血淚何其多!青年學生到農村去,這期間的痛苦與絕望又是何其多!”
1969年2月28日李九蓮給已經參軍入伍的曾昭銀寫未署名的戀愛信。
1969年3月5日曾昭銀為了入黨提乾,接信後即上交團政治處表功。信很快被轉往贛州地區保衛部。
1969年4月曾昭銀被當作“有嫌疑的人”提前退伍。部隊和贛州軍管小組保衛部讓他協查“反革命匿名信”。
1969年4月下旬曾昭銀約見朱毅談李九蓮,對朱毅進行試探。
1969年4月30日曾昭銀與李九蓮見面時,李九蓮說破實情。當夜曾昭銀向軍管小組保衛部告密。
1969年5月1日凌晨三點由冶機廠保衛科長宋德恆帶領一個班武裝民兵,以五一“民兵檢閱”為由敲開李九蓮家的門。李九蓮被贛州市軍管小組保衛部以反林彪現行反革命罪拘捕,信的底稿和九大前後的日記被抄。
1969年5月1日徬晚,曾昭銀約見朱毅騙造“惡攻”林副統帥信是左手寫,他說他原來並不知道信是李九蓮寫的。
1969年5月1日李九蓮被禁閉在保衛部的一個小房間裡徹夜難眠。眼望窗外閃爍的星斗,心中流淌出一首自勉的歌:“不要停止歌唱 姑娘/你的歌聲似眼淚似鮮血/滴進了我的心坎/你悲憤的低訴/撫摸著我心靈的創傷/你呻吟的顫音/牽扯我的惆悵……不要停止啊 姑娘/你的歌聲似同情似黎明/吸引著我的心聲/失去了你的聲音/我將無所依傍/失去了你的聲音/我將孤寂悽惶……”
1969年5月李九蓮在交待材料中坦承:“我對無產階級專政的作用和為什麼要動用無產階級專政我是不理解的。搞階級鬥爭,解放了一些人,又使另一些人倒霉。”
1970年1月29日冶金機械廠向地區軍管小組保衛部提出李九蓮交廠民眾處理的意見。保衛部同意。支左部隊趙副師長一人認為處理太輕,怒而攜卷往省革委會要求重判。
1970年2月林彪死黨、江西省革委會主任程世清說“像李九蓮這樣全面系統反林付主席的,全國罕有”。批示:“性質是敵我矛盾,要從嚴處理”。
1970年6月21日李九蓮父親李忠華在對女兒的極度思念中含冤飲恨鬱郁而死。
1971年1月5日贛州地區革委會保衛部作出(71)贛刑字第3號判決書,以惡攻林付主席現行反革命罪判處李九蓮有期徒刑五年。
1972年6月20日鑒於林彪折戟沉沙,贛州地區革委會保衛部遮掩對李九蓮作過的判決,批覆贛州冶金修造廠革委會,對李九蓮免於刑事處分,不戴現行反革命帽子,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
1972年6月20日上午八時李九蓮被釋放出獄。
1972年7月李九蓮被安排去遠離贛州城的興國縣畫眉坳鎢礦陳也礦區當電焊工,但被剝奪一切政治權利。
1973年5月李九蓮向市、地、省投訴無效,進京上訪最高法院、公安部。上訪的困窘中節食資助一位帶著孩子的新四軍幹部的妻子――也是冤屈上訪申訴者。
1974年3月初贛州開始批林批孔運動,李九蓮聽從朱毅意見給曾昭銀寫信,要求曾昭銀幫其辯冤。李九蓮同學丁承華為其送信給曾昭銀。
1974年3月18日李九蓮與曾昭銀狹路相逢。曾昭銀拒絕幫她翻案。李九蓮怒斥曾昭銀,曾昭銀惡語傷人。
1974年4月4日李九蓮一怒之下在贛州公園女牆貼出第一張公開申辯大字報――《反林彪無罪》,引發社會極大關注。隨後陸續貼出《一評反林彪有罪――斥反林彪是唯心論的先驗論》、《二評反林彪有罪――誰是反林彪的英雄》、《關於我的日記》、《血淚控訴》、《亂講一通》……
1974年4月13日贛州地區中級法院、公安局、工代會張貼《聯合聲明》稱“李九蓮惡毒攻擊偉大領袖毛主席,攻擊社會主義制度,攻擊無產階級大革命,確確實實構成了反革命犯罪,”“當前批林批孔是一場嚴重的階級鬥爭和路線鬥爭,對於一小撮階級敵人搗亂破壞、翻案活動,必須堅決打擊。”
1974年4月14日冶金十三隊工人劉庭榮張貼《評三家“聯合聲明”的反動性》大字報,代表義憤的贛州人民,公開支持李九蓮翻案。
1974年4月14日地區公安局、地區工代會印發《李九蓮有關罪行材料》,公布了影印的李九蓮的“反革命匿名信”和“反動日記”供批判用。
1974年4月16日下鄉知青康為民張貼署名“李九蓮辯護士”大字報《掀翻現行反革命李九蓮一案》。氣壓機廠工人管佑龍張貼聲援李九蓮大字報《路遇不平,拔筆相助》;……民眾不平之鳴越趨強烈。
1974年4月17應地區工代會強烈要求,贛州地委常委會議決議重新逮捕李九蓮。
1974年4月18在紅色恐怖中,李九蓮去舒北斗家懇請他鼎力相助。
1974年4月19預感到不測將臨,在最後一篇公開申辯《我的人生態度》中李九蓮寫道:“為了真理,我不惜再度失去自由而入鐵窗!”“人民起來了,一切妖魔鬼怪統統都會被消滅!”“歷史將宣判我無罪!”
1974年4月20日傍晚朱毅由全南回到贛州,直趨地區公安局見領導詢李案。
1974年4月20日晚十點在地區工代會人員參與下,九蓮再次被贛州市公安局拘捕,當晚押往興國。
1974年4月22日朱毅、舒北斗、曾傳華等三十餘眾署名張貼《眾手掀翻獨霸天》大字報,稱“李九蓮精於學習,勤于思考,勇於實踐,敢於探索,充滿獻身真理的精神。李九蓮以對林彪的及時洞察表明了她是立志獻身革命、酷愛真理、關心祖國的前途和命運,敢想敢為、無私無畏的好青年!”抗議地委和公安局重新逮捕李九蓮。
1974年4月25日晚朱毅在市委黨校禮堂演講李九蓮問題真相,贛州地市二百五十九個單位簽署要求立即釋放李九蓮的《聯合聲明》。
1974年的4月25日贛州三百民眾乘車前往興國縣營救李九蓮。最初曾得到興國縣革委會和公安局的支持和理解。
1974年4月26日省軍區政委、省革委會主任陳昌奉派秘書召見舒北斗,同日贛州地委工交辦主任杜昭約見舒北斗,“苦口婆心”深入反覆地動員他和“現行反革命”李九蓮劃清界限。
1974年4月26日頂著巨大壓力,“贛州地區李九蓮問題調查委員會成立”。莊嚴宣告:“還李九蓮以本來面目之日,就是調委會自行解散之時。或者走向真理的光明,或者走向牢獄的黑暗。”
1974年4月27日李調會建立廣播站、宣傳組、材料組、動態組。
1974年4月28日李調會創刊《戰旗》、印行《動態》。
1974年4月29日在地區工交辦主任杜昭和家庭的壓力下,舒北斗退出李調會。
1974年4月30日江西省委書記陳昌奉在省委三屆八次全委會上斥責贛州有人為現行反革命李九蓮翻案。
1974年4月30日李調會在市體育館召開第一次萬人大會宣講李九蓮案真相。李玉蓮交出姐姐未被搜走的思想提綱和文字草稿。
1974年4月30日景鳳山國小教師鐘海源參加李九蓮問題調查委員會,成為李調會廣播站主播人員。
1974年5月2日李調會在贛州公園門外設立講壇,讓民眾自由發表對李九蓮問題的看法。這一自由民主講壇持續數月之久。嚴金祿、劉挺榮、管佑龍、林鋒、吳文甫等人以馬克思主義理論實事求是發表入情入理、動人心魄的講演。
1974年5月10日李調會發表《關於不準利用李九蓮問題打擊陷害革命領導幹部的嚴正聲明》。
1974年5月11日李調會林鋒寫《西安還是延安》。
1974年5月11日管佑龍在大字報中提出“我們的法律,甚至憲法中對當前不適應的問題也要修改”。
1974年5月12日省委電話指示省領導決定召見贛州李調會負責人。指名朱毅、劉庭榮、曾傳華、黃智榮和贛州地區農林系統代表五人前往南昌解決問題。朱毅拒絕前往。省委書記陳昌奉接見了劉庭榮、曾傳華、黃智榮和贛州地區農林系統代表,調委會代表始終堅持李九蓮的革命本質。
1974年5月18日李調會大字報提出:“取消公安六條,不能用法律保衛領袖!”“階級鬥爭擴大化,百擴不靈!”
1974年5月20日李調會羅斌大字報寫:“長江後浪推前浪,我們這一代人要勝過毛主席”。大膽提出時代不斷發展進步的觀點。
1974年5月22日李調會劉庭榮反對形式主義。提出說:“幼稚園的小朋友唱‘東方紅’不一定就是熱愛毛主席,他們有些人還不真正懂得自己唱的是什麼意思”。
1974年6月1日省委秘書組給贛州地委打電話,傳達省委“關於李九蓮問題”四點意見
1974年6月2日李調會由一百八十四個單位簽名的《聯合聲明》:省委的五點指示和兩次三點指示,不僅是地委某些人片面匯報所騙取的,而且是省委分工負責李九蓮問題的塗烈一手泡製的……
1974年6月1日生物農藥廠李冰姜寫大字報《贊李調會》。
1974年6月2日李調會小松對塗烈泡製的“四點意見”有感,寫《慣於長夜過春時》。
1974年6月7日李調會劉庭榮、李冰姜一行五人驅車前往福建省尋找新華社記者戚休反映贛州李九蓮案件情況。未能如願。
1974年6月10日夜原贛南日報總編輯、九二鹽礦黨委書記方道球在公園門前發表演講,支持公開爭辯李案。接著,1969年帶領武裝民兵第一次拘捕李九蓮的冶機廠宋德恆公開演講,揭露事實真相,公開支持李九蓮翻案。
1974年6月11日國家公安部對李九蓮案件作出批示:“按省委意見辦理。”
1974年6月13日李調會廖樹才寫《登龍術淺談》,對趨炎附勢的小人進行解剖。
1974年6月14日工具機廠謝明寫大字報《官官相護》。
1974年6月17日夜萬人空巷:朱毅、方道球、孫成璋邀請地委書記田啟松激辯李九蓮案性質。
1974年6月29日大雨滂沱中,李調會主持紀念“六·二九”死難者七周年大會。鐘海源主播《祭文》。
1974年6月30日李調會李抹照、黃志榮、郭宗秀、路揚、陳富等十二人就李九蓮案赴京上訪。
1974年7月4日李調會孫成璋、徐聲揚等四人再次就李九蓮案赴京上訪。
1974年7月10日李九蓮辯護士(康為民)寫《堅持革新辦李案》、《斬斷按著李案的黑手》。
1974年7月12日劉庭榮寫《法治者專政也》。
1974年7月23日贛州地區工代會、紅代會為批判李九蓮攻擊李調會開辦了刊物《投槍和匕首》,於是李調會小報《野草》創刊。以魯迅雜文《野草》命名的刊物,寓意野火燒不盡。此時更名亦有在“投槍和匕首”的寒光中萌發新葉之意。
1974年8月李調委連續三次就李九蓮案繼續派員赴京上訪。上訪人員贛南紙廠林鋒、地區外貿公司吳文甫和地區土產公司劉文鋒
1974年8月8日《野草》七期刊登曾小舟諷刺性雜文《調委會者該殺乎》,為李調會鳴不平。
1974年8月20日匯眾思寫《李案爭論的根本和歸宿》、《李案爭論的實質和要害》等理論探討文章。
1974年8月21日繼《靜夜捫心錄》九篇之後,朱毅開始寫《九吐心絲》,全面為李九蓮的真理執著、革命理想、人生態度,愛情觀及在禁區中勇敢探索的人格力量和精神勇氣等辯護。
1974年8月底在這段獄中最沉悶的歲月里,李九蓮一次次喋血呼籲:“不要忘記,你們頭頂著莊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徽,你們的一舉一動,要為這個政府取信於民!至於我個人的生死――
我寧為紅梅報春早,不做百花苦爭春。像魯迅先生說的那樣,做一個小小的螢火蟲,在無光的黑夜裡,發出自己的光,照亮一點點小地方。而當太陽出來了,心甘情願地消失呵。”
1974年9月姚文元把持的中央內參堅持李九蓮是否定推翻文革。
1974年9月15日 朱毅發表《九吐心絲之九.並非最後的話》動員解散調委會,以避免招致大規模鎮壓,但遭到李調會大多數人反對。
1974年9月30日 朱毅、廖樹才、康為民、羅漢進行李調會人員就李九蓮案的第六次赴京上訪。
1974年10月在京西賓館江西省在京常委擴大會上,王洪文故作輕蔑地說:“李九蓮哪來那么大本事,那么早就看出林彪不是好人。那時候我們都還一點看不出來。贛州一個小小的李九蓮,不可能先知先覺!”張春橋下定論,說:“李九蓮問題,不就是典型的否定推翻文化大革命成果嘛。解放二十多年了,還為這樣的現行反革命分子翻案。他們覺悟哪裡去了?”當時華國鋒、倪志福在場。
1974年10月中旬贛州地區革委會副主任徐承中,對李調會調查其在瑞金“三查”中濫殺數百無辜事件中的責任不滿,利用毛主席“文化大革命已經七年,以安定團結為好”的最新指示,藉口李調會人員“無理”強求其解決停發工資事,賴在李調會交際處北院辦公區不走。據此,地委以李調會“綁架”地委領導為由密電中央。
生平經歷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爆發時,李九蓮是贛州第三中學學生、學生會學生部長、校團委宣傳股長。文革中任第三中學衛東彪造反兵團負責人。1967年6月29日—7月4日,江西贛州發生大規模武鬥,造成168人死亡。李九蓮在收屍時受到刺激,開始對“文革”提出疑問。
1969年2月,李九蓮被分配到贛州冶金機械廠當學徒,這時她將並把自己 對“文革”的思考寫入日記。同年5月1日,李九蓮被部隊的男友告發而被捕,以“現行反革命罪”被拘留審查。直到1972年7月20日,林彪失勢以後,中共贛州地委對李九蓮作出“政治結論”,以“敵我矛盾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獲釋。
李九蓮獲釋後,曾多方進行申訴,1974年3月19日在贛州公園張貼大字報《反林彪無罪》,要求平反。4月,贛州地區有3萬人組織“李九蓮問題調查研究會”,並走上街頭,給予聲援。1974年4月24日,贛州地區公安局以“現行反革命翻案”等新罪名秘密拘捕李九蓮。主持江西省委工作的江西省軍區司令員陳昌奉,向贛州地委發出“五點指示”,認為“李九蓮是地地道道的現行反革命跳出來翻案”。1975年5月,興國縣人民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從1975年5月20日到8月1日,李九蓮進行了長達74天的絕食,不過由於被強制注射葡萄糖液,她並未死亡。
1976年,文革結束後,李九蓮因當局拒絕為其平反而繼續表示抗議,12月,寫了《我的政治態度》。1977年12月14日,江西省省委認定李九蓮在服刑期間重新犯有反革命罪,同意波陽縣人民法院判處李九蓮死刑,並放在其家鄉贛州執行。當天,在贛州體育場召開了公判大會,李九蓮被五花大綁,押至公判大會現場。為避免她在公眾場合呼喊口號,她的下顎、舌頭被一根竹籤刺穿成一體。上午10時,李九蓮被押往西郊通天岩下受刑。
1980年1月,胡耀邦作出批示,此案得以重新審查,李九蓮獲得平反。
1989年,作家胡平將李九蓮冤案寫成長篇報告文學作品《中國的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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