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林業和草原局

本溪市林業和草原局

本溪市林業和草原局是本溪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本溪市林業和草原局
  • 所屬地區:本溪市
  • 所屬部門:本溪市政府
  • 現任領導:黃明(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主要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我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二、組織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市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我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市級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五、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提出新建、調整市級自然保護地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組織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六、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全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市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指導集體林業適度規模經營。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七、擬訂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相關林業產業市級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八、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九、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市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中央及省市級資金,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市政府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十二、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市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國際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市林業和草原局要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加快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構建統一規範高效的中國特色國家公園體制。

內設機構

辦公室(規劃財務科)
負責人:解放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宣傳、信息、安全、應急、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擬訂林業和草原的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中央及省市級資金,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組織生態扶貧和相關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負責統計信息、審計稽查、機關財務核算管理和直屬單位計畫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
負責人:李革平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幹部和教育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開展林業和草原國際合作與交流。負責相關外事工作。
行政審批科
負責人:李學慶
主要職責: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檢驗、檢測、審核等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組織協調涉及其他機構的聯合審批事項,負責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市級林業主管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等工作。
生態保護修復科(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人:楊曉光
主要職責:承擔森林、草原、濕地、荒漠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承擔造林指標任務。綜合管理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指導草原和濕地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濕地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管理重要濕地和濕地公園,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承擔有關國際公約履約工作。承擔古樹名木保護、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林草資源管理科(政策法規科)
負責人:梁耀廣
主要職責:擬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措施,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承擔林地管理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管理國有森林資源。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承擔林木種子、草種管理相關工作。承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以及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執法、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聽證的有關工作。督促檢查本行業本系統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林權爭議處理。
林草改革發展科(國有林場和種苗管理科)
負責人:孟祥楠
主要職責:承擔組織、指導全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改革和林業產業發展相關工作。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指導新型林業經營主體建設和發展,指導集體林業適度規模經營,組織、指導全市特色經濟林和林下經濟項目建設和發展。指導國有林場和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
野生動植物保護科(自然保護地管理科)
負責人:范曉東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資源狀況評估。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履約工作。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審核建議。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配合做好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相關工作。

主要領導

局長:黃明
市林業發展服務中心主任:周厚富
職責:負責領導市林業發展服務中心全面工作,負責市林業發展服務中心黨建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督促分管科室黨建工作;完成局長臨時交辦其他工作。分管行政審批科。
副局長:楊 萍
職責: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荒漠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完成造林指標任務,綜合管理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負責擬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措施,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督促檢查本行業系統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林權。
副局長:郭叢玉
職責: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幹部和教育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改革和林業產業發展相關工作;指導國有林場和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協助黨組書記。
副局長:李 君
職責: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宣傳、信息、安全、應急、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統計信息、審計稽查、機關賬務管理和直屬單位計畫財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林業和草原的發展規劃。

所獲榮譽

2019年8月,被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表彰為“保護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先進集體”。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