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偶(漢語辭彙)

木偶(漢語辭彙)

木偶是一個漢語辭彙,讀音為mù ǒu,古代叫傀儡、魁儡子、窟儡子。指 木刻偶像。用木頭雕刻的人像或者形似其他生物的小東西, 常用來形容痴呆的神情。用它來表演的戲劇叫木偶戲,也叫傀儡戲。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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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語概念

簡介

詞語:木偶

基本解釋

英語釋義:[puppet;carved figure;wooden image]
1. 木刻偶像。用木頭雕刻的人像或者形似其他生物的小東西
2。 常用來形容痴呆的神情
他像個木偶。

引證解釋

1. 見“ 木偶人 ”。
2. 木雕神像。
北魏酈道元《水經注·汶水》:“庫中有漢時故樂器及神車木偶,皆靡密巧麗。” 明劉基《涇縣柬宋二編修長歌》:“叢祠佛殿緫銷歇,但見木偶眠泥苴。”
3.傀儡。喻受人操縱、擺布的人。
明馮夢龍《東周列國志》第五十四回:“荀伯木偶耳!我等宜自為計。”清侯方域《宦官論》:“﹝秦始皇﹞自以為一世之雄,海內莫為予毒也,而不知趙高弄之如木偶也。”《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四八回:“差不多州縣官竟是木偶,全憑書吏做主的,不知可有這件事?”葉聖陶《倪煥之》四:“誰相信為什麼什麼而戰,正是登台的木偶!”
4.木偶真正作為戲劇性的表演大約在漢以後的事情。
《通典》上說:“窟儡子作偶人以戲,善歌舞,本表家樂也,漢末始用於嘉會”。

歷史記載

《列子·湯問》載:周穆王(前947—前928)西巡狩,越崑崙,下至弇山,反還,未及中國(指中原),道有獻工,人名偃師,穆王薦之,問曰:“若有何能?”偃師曰:“臣唯命所試,然臣已有所造,願王先觀之。”穆王曰:“日與俱來,吾與若俱觀之。”越日偃師謁見王。王薦之,曰:“若與偕來者何人邪?”對曰:“臣之所造能倡者。”穆王驚視之,趨步俯仰,俗人也,巧大頷其頤,則歌合律,捧其手,則舞應節。千變萬化,唯意所適。王以為實人也,與盛姬並觀之。技將終,倡者瞬其目而招王之左右侍妾。王大怒,欲誅偃師。偃師大懾,立剖解倡者以示王,皆草木膠漆白黑丹青之所為,內則肝、、心、肺、脾、腎、腸、胃,外則筋骨、肢節、皮毛齒髮,皆假物也,而無不畢興者,合會復如初見。足見周穆王時代木偶之流傳狀況,及偃師表演技巧之高超。
西漢時,木偶除廣泛用於“喪家之樂”和“賓婚嘉會”外,據司馬遷在《史記》中的記述,木偶還曾用於戰爭:漢高祖劉邦與匈奴交戰,“至平城,為匈奴所圍,七日不得食。”高祖用陳平奇計在城樓裝配許多貌若仙女的木偶人,使心懷妒意的匈奴單于冒頓之妻閼氏恐其夫破城後貪戀女色,唆使丈夫解除對平城的包圍,使高祖得以脫險,“後樂家翻為戲”。漢桓寬著《鹽鐵論》載:“今民間雕琢不中之物,刻畫玩好無用之器。玄黃雜青,五色繡衣,戲弄蒲人雜婦,百獸馬戲斗虎,唐銻追人;奇出胡妲。”唐銻追人,指用木、泥、紙做成小人,進行爬高竿的遊戲。奇出胡妲,指魚龍變化與旦角演戲之類。
漢班昭在《續漢書·五行志》中云:“時京師賓婚宴會皆傀儡。”魏明帝(227—239)時,扶風人馬鈞,以大木雕構使其形若輪,平地施之,潛以水發焉。設為女樂舞像,至令木人擊鼓吹簫。作出岳,使木人跳丸、擲劍、緣絙倒立,出入自在。百官,行署,春磨,鬥雞,變巧百端。此為水傀儡。
史學家顧頡剛在《中國影戲史略及其現狀》中說:“宋岳珂《桯史》云:‘秦始皇(前246—前210)作曼延、魚龍、水戲’。”唐代杜寶撰《大業拾遺》載:隋煬帝以三月上巳會群臣於曲水,以觀水飾。扮神龜負八卦出河援伏羲、呂望釣磻溪、劉備乘馬過檀溪、周處斬蛟、秋胡妻赴水、巨靈開山等,總七十二勢,皆刻木為之。或乘山,或乘平洲,或乘磐石,或乘宮殿。木人長二尺許,衣以綺羅,裝以金碧,凡作雜禽魚鳥,皆能運動如生,隨曲水而行。又間以技航,航長一尺,闊六尺。木人奏音聲,擊磬、撞鐘、彈箏、鼓瑟,皆得成曲。及為百戲跳劍、舞蹈、升竿、擲繩,皆如生無異。雕裝奇妙,周旋曲江。同以水機使之。唐以後,國都東移,陝西水傀儡史載甚少。明代水傀儡戲相當發達。劉若愚《酌中志》卷十六載:“其制用輕木雕成,海內四夷蠻王及仙聖將軍士卒之像,男女不一。約高二尺余,止有臀以上,無腿足,五色油漆,彩畫如生。每人之下平底,安一榫卯,用三尺長竹板承之。用長丈余,寬一丈,深二尺余方木池一個,錫鑲不漏,添水七分滿,下用凳支起。又用沙圍屏隔之。經手動機之人皆在圍屏之內自屏下游移動轉。水內用活魚、蝦、蟹、螺、蛙、鰍、鱔、萍藻之類浮水上。聖駕升座向南,則鐘鼓司官在圍屏之南,將節次人物各以竹片托浮水上,游斗玩耍。另有一人執鑼在旁宣白題目,替傀儡登答贊導喝彩,或 孔明七擒七縱,或三寶太監下西洋,八仙過海,孫行者大鬧龍宮之類。唯暑天白晝作之。其人物器具,御用監也。水池魚蝦,內官監也。圍屏帳幔,司設監也。大鑼大鼓,兵仗監也。乍觀之似可喜,如頻作之亦覺繁費無味。”詳盡說明了水傀儡表演設施及完整過程,讀之有如親臨其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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