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平魯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朔州市平魯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根據《中共朔州市平魯區委辦公室、朔州市平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平辦發〔2019〕8號),制定本規定。

朔州市平魯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是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區政務信息管理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朔州市平魯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
  • 隸屬:朔州市平魯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行政審批、政務改革、政務服務和政務信息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統籌推進政務服務、政務改革和管理工作。
  (二)負責最佳化簡化線上線下政務服務流程,梳理編制公布“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事項清單,對政務服務事項實行清單化管理,規範政務服務行為。
  (三)負責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探索推行“大廳之外無審批”“一枚印章管理。負責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相關工作。
  (四)貫徹落實政府採購相關法律法律、政策,擬訂我區政府採購目錄、採購組織形式、採購方式等相關政策並指導、監督實施。指導實施政府採購預算編制、採購信息統計及發布等相關工作。
  (五)貫徹執行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中介服務標準。負責對進入區政務服務平台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六)負責推進區“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承擔區級線上政務服務平台的管理、維護工作。
  (七)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政務大數據發展套用規劃和相關政策,推進區政府各部門業務協同和政務數據資源融合共享,推動政府數據開放共享利用。負責按照省市行政審批管理部門相關制度和標準,推進“政務雲”建設。
  (八)負責整合各類監管信息資源,匯集監管部門監管業務結果數據。負責對區政府有關部門及其所屬事業單位開展行政審批、公共服務、政府採購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監察,監察結果報告區政府。負責承辦、轉辦和督辦行政審批、公共服務和政府採購相關投訴舉報,組織開展績效考核。
  (九)承擔區人民政府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職責。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根據法律法規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規定,負責在區政務服務中心探索推行“一枚印章管審批”,對審批事項進行精簡、歸併、最佳化重組,以企業和民眾辦好“一件事”為標準,最佳化再造審批流程,提升審批效率,從機制上解決行政審批互為前置等問題,對各類審批事項,由所涉部門審批人員、首席代表審批、簽字後,統一加蓋“平魯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行政審批專用章”,取代各部門審批專用章,各審批部門對相關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負責推動“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負責推進“一網通辦”“全程網辦”等工作。
與區委編辦有關職責分工。區委編辦負責組織推進和完善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統籌協調權責清單管理和執行情況監督。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配合推進和完善權責清單制度,具體承擔區級權責清單梳理規範、動態調整等相關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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