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平魯區發展和改革局

朔州市平魯區發展和改革局

根據《中共朔州市平魯區委辦公室、朔州市平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平魯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平辦發〔2019〕8號),制定本規定。

朔州市平魯區發展和改革局是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區糧食局牌子。區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發展和改革局,承擔區委財經委員會具體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朔州市平魯區發展和改革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職責調整,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參與制訂和調整少數由區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
(三)提出全區年度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安排國家、省和市出資的建設項目和區重大建設項目。
(四)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經濟發展重大項目;擬訂工業發展規劃,推進工業項目升級改造;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
(五)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招商引資工作;編制全區以工代賑計畫。
(六)貫徹落實有關物價法律、法規及規章,執行國家價格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地方價格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
(七)執行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價格,依照山西省價格(收費)管理目錄,制訂和調整區管重要商品、服務項目相關價格和收費標準;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管理、使用工作;組織清理整頓亂收費工作;組織落實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享受政府優惠政策住房價格政策、作價辦法及相關價格;組織重要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政府定價聽證會。
(八)組織價格與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制止不正當價格行為;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案件;依法查處價格壟斷行為;受理價格處罰的複議案件和申訴案件;受理價格違法行為。
(九)承擔價格鑑定、認證、評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開展物價政策諮詢服務工作;指導價格的社會監督、公共服務、信用建設等工作。
(十)組織對主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價格的成本調查及定價成本監審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區有關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擬訂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區糧油供求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季度計畫,具體組織實施全區糧油購、銷、調、存、加工等各項業務活動。根據國務院《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規定,對糧油購銷價格和糧油市場進行管理。承擔區糧食體制改革、科改技改、教育培訓、網點設定、基本建設和糧油經營等各項工作。
(十二)負責全社會糧食流通管理工作和總量供求平衡;負責市區儲備糧和應急麵粉的儲存管理;負責全區政策性糧油業務的財務管理和核算工作。
(十三)負責按照有關糧食管理的法規和制度對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制訂全區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制度,審核糧食收購資格及其他經營資格。
(十四)參與全區糧食產業結構調整業務工作的指導,全面負責救災糧供應等政策性糧食供應工作。
(十五)負責全區糧食倉儲管理、技術推廣和安全儲存工作,指導糧食安全生產工作。
(十六)擬訂全區糧食市場體系、糧食現代物流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
(十七)負責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建立健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制度。
(十八)加強直屬一、二庫儲備糧的直接管理。
(十九)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
區發展和改革局要進一步完善和加強巨觀調控,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
1.加強巨觀調控。加強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運行監測,增強巨觀經濟政策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協調解決巨觀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2.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統籌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3.強化發展規劃的引導和約束作用。建立健全科學制定、有效實施、及時評估和動態調整發展規劃的制度機制,強化發展規劃的約束和導向作用。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強對執行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的跟蹤檢查,加強對區重點工程建設的協調、服務、監督、管理。
5.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減少環節、簡化程式、提高效率,大幅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6.改革完善儲備體系和運營方式,加強區級儲備,完善鄉級儲備,進一步發揮政府儲備引導作用,鼓勵企業商業儲備,政府儲備與企業儲備互為補充的協同發展格局。

職責調整

1.劃轉職責。組織編制並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劃入區自然資源局;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劃入朔州市生態環境局平魯分局;農業投資項目職責劃入區農業農村局;重大項目稽察職責劃入區審計局;價格監督檢查職責劃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劃入區醫療保障局;能源管理職責劃入區能源局。
2.新增職責。將原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的經濟運行職責劃入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民政局、區商務局等部門的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職責等劃入區發展和改革局。
與區能源局的職責分工。涉及能源發展的重大規劃、政策和投資項目管理等由區發展和改革局牽頭,與區能源局以聯席會議制度進行協調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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