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平魯區交通運輸局

朔州市平魯區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朔州市平魯區委辦公室、朔州市平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平魯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平辦發〔2019〕8號),制定本規定。

朔州市平魯區交通運輸局是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朔州市平魯區交通運輸局
  • 隸屬:朔州市平魯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有關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的規範性檔案和發展戰略建議。
  (二)承擔涉及全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全區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三)監督實施全區公路,水路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參與擬訂全區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區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四)承擔全區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監督實施全區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負責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管理,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與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區內水路運輸工作。
  (五)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應急救助、通信導航、船舶與渡口設施、保全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全區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承擔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
  (六)負責提出全區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按國務院和省、市、區人民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監督實施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
  (七)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監督實施全區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組織實施農村公路、水路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維護和運營工作。
  (八)指導全區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
  (九)指導全區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對交通行政行為信息進行收集管理。組織和指導全區公路、水路行業科技開發、利用。
  (十)根據《平魯區機構改革方案》,將區道路運輸管理所、區城市出租客運管理辦公室等事業單位的行政監督、行政許可、行政裁決等行政職能,整合理順歸入區交通運輸局機關。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有關職責

  1.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局有關職責分工。由區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建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區交通運輸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涉及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有關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街接平衡。
  2.與區水利局有關職責分工。河道采砂管理按《山西省河道管理條例》和《山西省礦業權公開出讓暫行規定》的規定執行。由區水利局牽頭,會同區自然資源局、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編制全區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
  3.節能減排有關職責分工。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區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區能源局負責全區節能降耗工作。市生態環境局平魯分局負責全區污染減排工作。區發展和改革局具體負責第一產業、第三產業(不含房地產業)節能工作。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具體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工作。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具體負責建築節能工作和城鎮生活減排有關工作。區交通運輸局具體負責交通運輸節能工作。區直屬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具體負責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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