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朔州市平魯區委辦公室、朔州市平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平辦發〔2019〕8號),制定本規定。
朔州市平魯區農業農村局是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農業農村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朔州市平魯區農業農村局
- 隸屬:朔州市平魯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區“三農”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有關農業農村地方規範性檔案。負責農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參與落實涉農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措施。
(二)組織協調推進全區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組織實施深化全區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落實。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城郊農業以及新產業新業態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地方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區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組織落實糧食等農產品生產政策措施。指導農業供給側結構性調整,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按照職責許可權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提出區域技術性貿易措施的建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全區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運用農藝、農機、生物等工程措施發展有機旱作農業。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農作物種子(種苗)、種畜禽、農藥、肥料、獸藥、獸醫醫療器械、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監督管理。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全區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全區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政策建議。編制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區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擬訂全區農業科研、農技推廣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指導農技推廣體系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全區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全區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牽頭開展全區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國內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具體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責調整
1.劃轉職責。區農業委員會的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劃入區自然資源局,區農業委員會的草原(地)防火職責劃入區應急管理局,區農業委員會的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劃入市生態環境局平魯分局。
2.新增職責。區農業委員會的職責,以及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區相關機構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市國土資源局平魯分局的農田整治項目、區水利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和漁業漁政管理職責,以及相關機構承擔的農業管理、農機管理、畜牧管理行政職能劃入區農業農村局。
職能轉變
加強“三農”綜合協調職能,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發展特色現代農業,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1)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2)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2.與市生態環境局平魯分局有關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農產品產地環境的保護和管理,市生態環境局平魯分局負責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