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朔州市平魯區委辦公室、朔州市平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平辦發﹝2019﹞8號),制定本規定。
朔州市平魯區能源局是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訂全區能源發展政策和規劃,推進能源體制改革。涉及能源發展的重大規劃、政策和投資項目管理等,由區發展和改革局牽頭,以聯席會議制度進行協調協商。
(二)負責全區能源行業管理。貫徹執行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煉油等產業的相關標準。
(三)依許可權負責核准、審核、上報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以及負責或監督項目竣工驗收。依分工對全區洗(選)煤廠和配煤、型煤加工企業在項目核准、初步設計、竣工驗收、產能調控等行業管理方面落實安全監管責任。
(四)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監測全區能源發展狀況,發布能源信息,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提出規劃區石油、天然氣儲備、動用建議,按程式組織實施。
(五)牽頭組織全區節能降耗工作,擬訂年度工作計畫並推動實施。承擔能源行業節能降耗和資源綜合利用,參與研究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建議,指導、監督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
(六)協調電力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運行管理。承擔全區電力企業的屬地安全監管職責。
(七)負責我區石油、天然氣等管道建設和保護。
(八)指導協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農村電網和農村能源發展工作。承擔全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業的安全監管職責。
(九)指導我區能源科技進步、成套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試點工程,積極推廣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
(十)參與擬訂我區與能源相關的資源、環保及應對氣候變化等政策。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區能源局要圍繞資源型經濟轉型發展示範區建設和打造能源革命排頭兵戰略,研究提出全區能源發展政策和規劃,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建議,轉變能源管理和服務職能,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貫徹執行能源領域的相關規劃、技術標準,負責我區能源總量調控和規模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和改革局的職責分工。
(1)區能源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發展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建議,負責能源監督管理等。區發展和改革局主要是做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能源規劃的協調銜接。
(2)區能源局擬訂全區能源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建議,由區發展和改革局牽頭,與區能源局以聯席會議制度進行協調協商。
(3)區能源局負責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核、上報能源投資項目,其中重大項目報區發展和改革局牽頭以聯席會議制度進行協調協商後,按程式上報核准。
(4)能源的中央和省、市、區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由區能源局匯總提出安排建議,報區發展和改革局牽頭以聯席會議制度進行協調協商後,按程式上報。
(5)區能源局提出規劃石油、天然氣儲備、動用建議,按程式組織實施。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糧食局)負責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按照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實施。
2.與區應急管理局(區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分工。
(1)區能源局從行業規劃、產業政策等方面加強煤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在項目核准、初步設計、竣工驗收、產能調控等方面預防煤礦超能力生產,防止引發安全事故。對全區洗(選)煤廠和配煤、型煤加工企業在項目核准、初步設計、竣工驗收、產能調控等行業管理方面落實安全監管責任。
(2)區應急管理局(區地方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負責全區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全區煤礦安全監督檢查,組織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承擔全區洗(選)煤廠和配煤、型煤加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貫徹落實有關安全監督管理的政策和標準。
3.與有關部門節能降耗職責的分工。
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區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區能源局負責全區節能降耗工作。市生態環境局平魯分局負責全區污染減排工作。區發展和改革局具體負責第一產業、第三產業(不含房地產業)節能工作。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具體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工作。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具體負責建築節能工作和城鎮生活減排有關工作。區交通運輸局具體負責交通運輸節能工作。區直屬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具體負責公共機構節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