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保障勞動報酬,指蘇聯對集體農莊莊員實行的勞動報酬制度。1966年7月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有保障勞動報酬
- 實施時間:1966年7月
有保障勞動報酬,指蘇聯對集體農莊莊員實行的勞動報酬制度。1966年7月起實施。
勞動報酬(Labor remuneration)是勞動者付出體力或腦力勞動所得的對價,體現的是勞動者創造的社會價值。 2017年10月18日,習近平在十九大上說,堅持在經濟成長的同時實現居民收入同步增長、在勞動生產率提高的同時實現勞動報酬同步提高。 [1]...
勞動報酬權是人權的重要內容之一。人權即為人的權利或作為人類的權利,是人作為人的屬性所享有的,不可剝奪的不可轉讓的基本權利,它是保障人的生存和發展以及保障人作為人應有的尊嚴與價值的重要權利。相關的世界人權檔案中都規定有勞動...
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指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國家為主體,以一定的立法程式規定的,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出現勞動者暫時或者永久性失去勞動能力以及由於各種原因生活發生困難時,企業給予最低勞動報酬的一系列原則和辦法的...
包頭市勞動者工資保障條例是包頭市關於勞動者工資保障問題頒布的條例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用人單位工資支付行為,保障勞動者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
《永豐縣農民工工資保障辦法》是永豐縣施行的辦法。永豐縣農民工工資保障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農民工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等法律法規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內蒙古自治區勞動者工資保障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範用人單位的工資支付行為,維護勞動者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自治區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企業、個體經濟...
勞動報酬制度是指調整具有勞動關係而使勞動者得到各種報酬的法律規範。在資本主義制度下,資本家按工作時間或產品數量以貨幣形式支付報酬,實際上,工人得到的工資僅僅是勞動力的價值。正文 調整具有勞動關係而使勞動者得到各種報酬的法律規範...
勞動保障法主要由以保障勞動者實現勞動權和勞動關係正常運行的社會條件,或者說實現勞動保障社會化為基本職能的各項法律制度所構成。薪酬規定 1.反歧視工資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力市場的歧視現象是不可能自動消除的,需要運用政府機制和...
《河北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辦法》旨在規範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保障農民工按時足額獲得工資及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而制定。2021年9月 1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北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辦法》,共五章三十五條,自2021年9月15...
第三條 建立農民工勞動報酬保證金制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在當地商業銀行設立農民工勞動報酬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專用賬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保證金專用賬戶的監管和保證金的交存、動用、補存和退...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 第一條 為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屬地監管責任,有效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
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契約關係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
監察機關負責對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履行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職責情況實施監察。 工會依法維護農民工按時足額獲得勞動報酬的合法權益,對與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有關的事項進行監督。 第五條 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
第二條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農民工,是指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農村居民。 本條例所稱工資,是指農民工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後應當獲得的勞動報酬。 第三條 農民工有按時足額獲得工資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欠...
用人單位不與聘用的導遊人員簽訂勞動契約或勞務協定,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勞動契約 (勞務協定)的約定,拖欠或不給受聘導遊人員按時足額發放勞動報酬及其它福利,不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和旅遊意外保險,由旅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據有關...
臨時聘用的導遊,應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人事關係,並獲得原用人單位同意的人員。臨時聘用時,旅行社可與其簽訂勞務協定,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五)依法保障導遊合法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權益 1.依法保障導遊的勞動報酬權益 旅行...
(2011年11月1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37號公布根據2019年7月15日《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民工工資保障辦法〉的決定》修正)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農民工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條 工會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對職工勞動權益保障工作依法進行監督。 對用人單位侵犯職工勞動權益或者不履行保障職工勞動權益職責的,工會有權依法要求糾正;職工申請調解、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三條 職工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接受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和經濟權利。職工依法享有人身自由、生命健康、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等人身權利,享有參與涉及職工...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推動了勞動用工的市場化,在勞動保障法律制度尚未完善的情況下,拖欠工資現象屢禁不絕,成為勞動關係不和諧的主要因素,阻礙了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勞動報酬爭議是勞動爭議的主要類型,且時常居於案件數量之首。...
《城鎮化進程中農民工的勞動報酬與就業保障》是2015年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侯為民編著的《城鎮化進程中農民工的勞動報酬與就業保障》立足於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在理論分析的基礎上,結合大量調查研究數據,通過對我國城鎮化...
三、依法保障職工基本權益 (四)切實保障職工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完善並落實工資支付規定,健全工資支付監控、工資保證金和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落實清償欠薪的施工總承包企業負責制,依法懲處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等違法...
(三)公安部門負責依法查處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行為,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移送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及時查處,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依法協助有關部門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嚴重擾亂公共秩序的群體性...
第六條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保障職工的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對侵犯職工權益的行為,有檢舉和控告的權利。第二章 勞動和經濟權益保障 第七條職工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安全衛生保護的...
依託平台企業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用人單位,依法向本單位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平台企業或合作企業要建立勞動報酬合理增長機制,逐步提高勞動報酬水平。6.切實保障勞動者休息休假的權益。指導建立本地新業態行業協會,推動制定本地區勞動定員定額...
《若干措施》聚焦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面臨的突出問題,提出要健全公平就業、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社會保險制度,強化職業傷害保障,完善勞動者訴求表達機制。針對各類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享受勞動保障公共服務方面的痛點難點問題,...
第二節 構建我國欠薪保障法律制度的原因考察 一、經濟倫理缺失與欠薪 二、用人單位營商環境不理想與欠薪 三、用人單位缺乏社會責任和誠實信用理念與欠薪 四、缺乏勞動者藉助團體行動保障勞動報酬有效機制與欠 五、勞動報酬法律制度缺陷與...
二、全面開展工資清欠專項工作,完善工資支付保障機制,不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努力維護職工勞動報酬權益 工資收入是勞動者及其家庭生存和提高生活水平的重要基礎,合理的收入分配是保證社會公平的重要條件。為保障職工的勞動報酬權益,各級政府...
為此,人社部將尤其在建築行業強調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勞動契約、支付工資等法定義務,避免因按月支付生活費年中或工程結束後進行結算造成的侵害勞動者勞動報酬權益的現象,保障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權益。此外,人社部還將健全工資支付預警和工資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