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同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會同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會同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是會同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根據《中共懷化市委辦公室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會同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懷辦﹝2019﹞6號)及(會辦﹝2019﹞19號)檔案精神,2019年3月27日會同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以下簡稱縣城管執法局)正式掛牌成立,是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同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地區:會同縣
  • 所屬部門:會同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負責對全縣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和督查檢查,組織業務培訓、業務考核及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城市綜合整治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標準定額和行業規範;指導鄉鎮集鎮生態建設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縣城渣土及建築垃圾傾倒、運輸、消納和處置管理工作。
(四)負責城市維護管理資金年度使用計畫的編制和申報工作,管理城市維護建設資金及其他專項資金,檢查監督各項城市管理資金的使用情況;負責縣城規劃區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資金預算的審查審批,最近運行情況的監管並組織實施。
(五)行使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負責砍伐修剪城市樹木審批;古樹名木遷移審批、臨時占用城市綠地審批;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審批、工程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審查。
(六)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縣本級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其職權如下:
1.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2.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
4.行使公共運輸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人行道和公共場地亂停放車輛、當路擺攤設點、堆物作業等侵占城市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以及有照但不按執照規定場地經營而進行店外經營、店外作業的商販的行政處罰權,對自產蔬菜和農副產品未進入政府指定地點銷售的行政處罰權,對戶外廣告設定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七)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宣傳教育、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紀檢監察、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設工作;知道城管系統各行業學會、協會工作。
(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縣城管執法局內設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股、財務裝備股、公用事業管理股、園林綠化管理股5個職能股室。並設有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城市管理事務中心、市場服務中心3個二級事業單位。

人員編制

縣城管執法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職數5名。

現任領導

唐邦良  黨組書記、局長
楊秋生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侯林波  黨組成員、副局長
袁錦鋒  黨組成員、副局長
梁麗紅  黨組成員、副局長
粟永柏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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