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民事部分發回重審刑事部分指令再審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如何審理問題的電話答覆》在1992.10.17由最高法院研究室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民事部分發回重審刑事部分指令再審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如何審理問題的電話答覆
- 頒布單位:最高法院研究室
- 頒布時間:1992.10.17
- 實施時間:1992.10.17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民事部分發回重審刑事部分指令再審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如何審理問題的電話答覆》在1992.10.17由最高法院研究室頒布。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你院京高法〔1992〕157號《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民事部分發回重審,刑事部分指令再審,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如何審理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現對人民法院將民事案件發回重審和指令再審的有關問題作如下規定:第一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吉高法研字〔1985〕第22號《關於公訴案件中只有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提起抗訴判決的刑事部分是否生效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同...
我們認為,附帶民事部分是在刑事訴訟的過程中解決的問題,因此,在發回第一審法院重審的裁定中,應當引用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而不必引用民訴法的有...
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原審民事部分已調解結案,刑事部分提起再審後,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對調解反悔,要求對民事部分也進行再審,如何處理。調解書生效後,一般不...
我院2002年7月31日公布《關於人民法院對民事案件發回重審和指令再審有關問題的規定》後,部分高級人民法院就如何理解和適用陸續向我院請示。為正確適用該規定,經我...
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主持召開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並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審判監督程式嚴格依法適用指令再審和發回重審若干問題的...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你院(86)津高法刑字第6號《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民事部分是否適用民事訴訟法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廢止部分司法解釋和司法解釋性質檔案(第十一批)的決定》,決定廢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本決定自2015年1月19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條的規定,對於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提出先予執行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的...
十七、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民事部分發回重審刑事部分指令再審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如何審理問題的電話答覆 十八、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按照審判監督程式...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陝高法〔1994〕45號《關於刑事案件審理終結後被害人或其近親屬提起的民事賠償訴訟應由哪個審判庭審理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答覆如下:...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陝高法研字〔1988〕5號《關於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的被告人不抗訴而被害人對民事部分提出抗訴時,二審法院如何適用法律程式問題的請示》收悉。
民事訴訟規定 法釋〔2015〕7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審判監督程式嚴格依法適用指令再審和發回重審若干問題的規定 (2015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4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