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上級人民法院發現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確有錯誤提審時應適用何種程式問題的答覆》在1994.03.04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上級人民法院發現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確有錯誤提審時應適用何種程式問題的答覆
- 頒布時間:1994年03月04日
- 實施時間:1994年03月04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上級人民法院發現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確有錯誤提審時應適用何種程式問題的答覆》在1994.03.04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鄂高法明傳〔1994〕5號函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上級人民法院發現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確有錯誤,決定提審的,應當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的規定,依照第二審程式進行審判,所作的判決、裁定,...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冀法(民)〔1990〕157號“關於指令再審的民事案件可否判決維持原判的請示”收悉。經我們研究認為,根據《民事訴訟法(試行)》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百六十條的規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下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
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你院藏高法[1994]49號請示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同意你院審判委員會的意見。第二審人民法院糾正一審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制裁決定,可比照我院1986年4月2日法(研)復[1986]14號批覆的精神處理。即:上級人民法院發現下級...
人民法院發現本院已經生效的減刑、假釋裁定確有錯誤的,應當依法重新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並作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發現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生效的減刑、假釋裁定確有錯誤的,應當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審理,也可以自行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並作出裁定。第二十二條 最高人民法院以前發布的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檔案,與本...
上級人民法院認為下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再審判決、裁定需要再次進行再審的,上級人民法院應當依法提審。上級人民法院因下級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式而指令再審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第三條 同一人民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八條的規定,對同一案件只能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審理一次。
第十八條 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級人民法院、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確認裁定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直接作出確認,也可以指令下級人民法院或者其他同級人民法院重新確認。第十九條 本規定發布前的司法解釋,與本規定相牴觸的,以本規定為準。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法院(court)是世界各國普遍設立的國家機關。主要通過審判活動懲治犯罪分子,解決社會矛盾和糾紛,維護公平正義。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審判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其審理案件,除法律規定的特別情況外,一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的機會。人民...
其上級人民法院為最高人民法院。職責:(1)審判依法由其管轄的第一審案件;(2)審判對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裁定的抗訴和抗訴案件,以及省級人民檢察院依審判監督程式提出的抗訴案件;(3)依審判監督程式提審或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下級人民法院確有錯誤的生效判決、裁定。內設機構 高級人民法院設刑事審判庭、民事...
判決後的抗訴案件和依審判監督程式提審的案件,由原審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進行審判;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重審或者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再審的案件,由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再審。 36、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發生管轄權爭議的兩個人民法院因協商不成報請它們的共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時...
第四條最高人民法院各審判業務單位對本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認為符合本規定第二條規定的,可以向案例指導工作辦公室推薦。各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對本院和本轄區內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認為符合本規定第二條規定的,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導...
第四條 最高人民法院各審判業務單位對該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認為符合本規定第二條規定的,可以向案例指導工作辦公室推薦。各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對該院和本轄區內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認為符合本規定第二條規定的,經該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導...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川高法〔1994〕167號《關於上級檢察機關能否調閱下級人民法院審判卷宗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根據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的精神,上級人民檢察院或者同級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可以查閱同級人民法院的有關案卷材料或者通過同級人民...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管轄不當的案件再審時應否依照第一審程式審判問題的電話答覆》在1986.06.24由最高法院研究室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管轄不當的案件再審時應否依照第一審程式審判問題的電話答覆 頒布單位 最高法院研究室 頒布時間 1986.06.24 ...
二、關於本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經審判委員會決議再審時,是否必須事先撤銷原判,我院本年3月19日法研字第5637號復江蘇省司法廳函曾有所答覆,茲將該函抄送一份,復函內所提意見,同樣可用以解決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時是否必須事先撤銷原判的問題。三、關於各級人民檢察院配合試行《各級人民法院刑、民事...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關於高級人民法院第二審判處無期徒刑的案件發現原判量刑不當需改判死刑應如何適用程式的請示》收悉。經研究,我們認為: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抗訴,經高級人民法院第二審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下級法院能否對上級法院生效裁判作出中止執行裁定的復函》在1995.03.08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下級法院能否對上級法院生效裁判作出中止執行裁定的復函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1995.03.08 實施時間 1995.03.08 ...
答:參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關於高級人民法院不同意中級人民法院對第一審案件判處死刑的,可以提審或者發回重新審判的規定;並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關於上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審判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的規定;因此,對於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緩的案件,...
決定逮捕、提起公訴工作;領導全區各級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的工作,對本級人民法院和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依法向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或提請最高人民檢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訴;對全區各級人民檢察院做出的決定進行審查,糾正錯誤決定;...
根據《執行規定》第129條的規定,上級人民法院要依法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要依法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法院的執行工作。也就是說,上級人民法院執行機構負責本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根據《執行規定》第130〜136條的規定,上級人民法院執行機構對下級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頒布時間 2001.04.20 實施時間 2001.04.20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1999]黑監經再字第236號《關於下級人民法院能否對上級人民檢察院就民事案件提起的抗訴判決駁回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人民法院將同級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民事案件...
1、提出開展調查研究工作的建議和計畫;組織落實本院領導或者上級法院指定、委託的調查研究課題任務;協調本院審判庭和其他部門開展綜合性的調查研究活動;組織交流和推廣調查研究成果;2、總結審判工作經驗,為領導科學決策和巨觀指導提出意見和建議;3、辦理解答或者向上級人民法院請示本院和下級人民法院在審判實踐中遇到...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代表國家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國家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上級人民法院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上下級人民法院審判業務關係的若干意見》已經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93次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審判工作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1] ...
駁回申訴的通知書是人民法院根據申訴人的申訴,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進行審查,認為原判沒有錯誤需通知當事人時所使用的一種法律文書。它依附於原判而存在。因此,再審改判時,只要撤銷原判即可,不必撤銷駁回申訴的通知書。如果有些案件,是經上級人民法院複查並發過...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再審案件兩個問題的電話答覆》在1987.02.15由最高法院研究室頒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你院請示的“按照第一審程式審判的再審案件,如果被告人已經死亡,再審判決書中是否要向被告人交代抗訴權”和“已死亡的被告人的近親屬不服再審的第一審判決,應向哪一級法院提出申訴”兩個問題,經...
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決定再審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決的執行。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式審理,...
4、對於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於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是否正確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5、對於監獄、看守所等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6、對於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7、對於行政訴訟實行法律...
人民法院對管轄權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報它們的共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第二十四條 【管轄權轉移】上級人民法院有權審理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行政案件。下級人民法院對其管轄的第一審行政案件,認為需要由上級人民法院審理或者指定管轄的,可以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決定。第四章 訴訟參加人 第...
(六)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開展民事、經濟審判和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七)對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監所派出檢察院依法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和監管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八)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訴。(九)對地方各級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