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刑事賠償案件辦理力度的通知》在2003.09.27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廳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刑事賠償案件辦理力度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03年09月27日
- 實施時間:2003年09月27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廳
《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刑事賠償案件辦理力度的通知》在2003.09.27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廳頒布。
《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刑事賠償案件辦理力度的通知》在2003.09.27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廳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刑事賠償案件辦理力度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廳 頒布時間 2003.09.27 實施時間 ...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貫徹執行《人民檢察院刑事賠償工作規定》的通知在2000.12.28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貫徹執行《人民檢察院刑事賠償工作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2000.12.28 實施時間 2000.12.28 ...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開展超期羈押和服刑人員申訴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刑事申訴檢察廳《關於做好專項清理工作,加大對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決、裁定申訴案件辦理力度的通知》下發後,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真貫徹實施落實,把這項工作當作今年(2003年)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截止到7月23日,各地已全部將服刑人員...
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和改進監所檢察工作的決定》,進一步規範檢察機關辦理服刑人員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刑事申訴案件工作,根據《人民檢察院複查刑事申訴案件規定》和有關規定,現就辦理服刑人員刑事申訴案件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部門及派出檢察院接到服刑人員及其法定代理...
第二條 人民檢察院刑事賠償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通過受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提出的刑事賠償請求,審查辦理刑事賠償案件,保障受害人按照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獲得賠償。第三條 人民檢察院堅持依法賠償的原則,嚴格依照國家賠償法關於賠償範圍、賠償程式等規定辦理刑事賠償案件。第四條 人民檢察院辦理刑事賠償案件,實行主訴...
第一條 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檢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職權,根據國家賠償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人民檢察院刑事賠償工作堅持實事求是、依法賠償的原則。第三條 人民檢察院刑事賠償工作辦公室負責檢察機關的刑事賠償工作。第四條 人民檢察院辦理刑事賠償案件,實行專人審查,承辦部門負責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廳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是其下轄的一個司局單位,正廳級。職能 負責對全國檢察機關刑事申訴、刑事賠償工作的指導;受理公民的刑事申訴;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依法查處檢察機關管轄的刑事申訴案件,督促檢查有關部門查報結果;綜合反映刑事...
第一條 為了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和完善內部制約機制,規範刑事申訴案件的複查程式,根據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結合人民檢察院複查刑事申訴案件的工作實踐,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人民檢察院複查刑事申訴案件的任務是:通過複查刑事申訴案件,維護正確的決定、判決和裁定,糾正錯誤的決定、判...
要認真執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保障律師在刑事訴訟中依法執業的規定》,切實保障律師依法行使會見犯罪嫌疑人,查閱有關案卷材料,以及申請收集、調取證據等權利,注意聽取和尊重律師的意見,維護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人民檢察院嚴格、公...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切實保障刑事案件辦案質量的通知》在2004.09.06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切實保障刑事案件辦案質量的...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控告申訴檢察工作的決定》已經第九屆檢察委員會第一百一十三次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2002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控告申訴檢察工作的決定控告申訴檢察工作是檢察機關聯繫民眾的橋樑和紐帶,是獲...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公訴工作的決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2002.09.12 實施時間 2002.09.1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公訴工作的決...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依法快速辦理輕微刑事案件的意見》已經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屆檢察委員會第六十八次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重要問題,請及時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2007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法務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嚴格依法辦案確保辦理死刑案件質量的意見》的通知在2007.03.09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法務部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辦結後,對予以確認的,依法進入賠償程式,適用修改後國家賠償法的規定辦理;對不服不予確認申訴的,適用修改前國家賠償法的規定處理。 人民檢察院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已經作出決定並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賠償確認案件,賠償請求人申訴或者原決定確有錯誤需要糾正的,...
一、原由檢察機關監所檢察部門負責辦理的服刑人員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刑事申訴案件,劃歸刑事申訴檢察部門辦理(未單設刑事申訴檢察部門的,由控告申訴檢察部門負責辦理)。二、派駐監管單位的檢察人員接到服刑人員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刑事申訴案件後,移送本院控告申訴檢察部門統一受理,由...
已經200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屆檢察委員會第六十八次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各地在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007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檢察工作中貫徹寬嚴相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15年12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71次會議、2015年1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46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2015年12月28日 檔案全文 最高人民...
第三條 人民檢察院國家賠償工作辦公室統一辦理檢察機關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刑事賠償案件、對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決定提出重新審查意見的案件,以及對人民法院行政賠償判決、裁定提出抗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相關部門應當按照內部分工,協助國家賠償工作辦公室依法辦理國家賠償案件。第四條 人民檢察院國家賠償工作應當堅持依法、公正...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當事人達成和解的輕微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在2011.01.29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當事人達成和解的輕微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頒布...
各地執行《意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刑事抗訴工作的若干意見(2001年2月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屆檢察委員會第八十一次會議通過)為了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刑事抗訴工作,提高辦理刑事抗訴案件的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200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屆檢察委員會第六十八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2007.01.09 實施時間 2007.01.09 條例正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切實保障未成年犯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