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書楊朴事
- 創作年代:宋
- 作品出處:東坡志林
- 文學體裁:文言文
- 作者:蘇軾
原文,譯文,注釋,出處,作者,
原文
昔年過洛,見李公簡云:“真宗東封還(1),訪天下隱者,得杞人楊朴(2),能為詩。及召對(3),自言不能。上問臨行有人作詩送卿否?朴言:“無有。惟臣妻一絕雲:‘且休落魄貪酒杯,更莫猖狂愛詠詩。今日捉將官里去,這回斷送老頭皮(4)。’”上大笑,放還山,命其子一官就養(5)。余在湖州,坐作詩追赴詔獄(6),妻子送余出門,皆哭。無以語之,顧老妻曰:“子獨(7)不能如楊處士(8)妻作一詩送我乎?”妻不覺失笑,予乃出。
譯文
從前經過洛陽,見到李公簡,他說:“宋真宗泰山封禪以後,遍尋天下隱者,得知杞(地名)人楊朴,能作詩。皇上把他召來問話的時候,他自己說不會作詩。皇上問:‘你臨來的時候有人作詩送給你嗎?’楊朴說:‘只有我的小妾作了一首詩。說是:更休落魄耽杯酒,且莫猖狂愛詠詩。今日捉將官里去,這回斷送老頭皮。’皇上大笑,放他回家。我在湖州的時候,因為作詩被下令逮捕坐牢,妻子和兒女送我出門,都大哭。我沒有話說,回頭對妻子說:“你能不能學楊處士的妻子作詩送給我?”妻子和兒女破涕為笑,我才從家裡出來。
注釋
(1)東封還:封泰山歸來。
(2)杞:今河南省杞縣。楊朴:北宋人,一生未作官,有《東里集》。
(3)召對:召其應對詩歌。
(4)斷送老頭皮:意為被斬首。
(5)“命其子”句:意為賜給他的兒子一個官職以奉養雙親。
(6)坐:因。詔獄:奉皇帝命令拘押犯人的監獄。
(7)獨:難道。
(8)處士:隱士。
出處
選自《東坡志林》,蘇軾[宋]著。此書所載為作者自元豐至元符年間二十年中之雜說史論,內容廣泛,無所不談。其文則長短不拘,或千言或數語,而以短小為多。皆信筆寫來,揮灑自如,體現了作者行雲流水涉筆成趣的文學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