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改造投資計畫

更新改造投資計畫是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的組成部分。指工業、交通、建築、農林牧水產、商業、外貿、城市公用、文教、科學、衛生和公安等部門的現有企業、事業單位為提高技術水平和經濟效益而進行的固定資產更新、技術改造和其他措施工程的投資安排。它主要包括更新改造措施投資總規模,投資使用方向,分部門、分地區投資,限額以上建設項目。

更新改造投資主要用於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提高產品質量,增加花色品種,促進產品升級換代,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加強資源綜合利用和治理污染等方面。國家規定,全民所有制的企業、事業單位用於更新改造措施方面的單項投資在5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購置、建造活動,都要納入更新改造投資計畫。
用於更新改造投資的資金,主要來自:(1) 中央財政撥款。包括由國家集中的一部分折舊基金;(2)銀行貸款。包括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用於更新改造措施的貸款; (3)部門和地方自籌。包括地方機動財力、地方和部門集中的部分折舊基金和其他可以利用的資金; (4)企業自籌。包括企業留用的更改資金、生產發展資金等; (5) 利用外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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