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指由國家編制的全國的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它是把社會再生產各個環節的主要活動和經濟建設、科學技術、社會發展等主要方面所需固定資產投資,納入全國統一計畫的計畫檔案。它以貨幣形式表現計畫期內建築、安裝、購置或更新、改造生產性、流通性和非生產性固定資產的工作量。它由基本建設和更新改造兩部分組成。基本建設部分主要包括基本建設投資總規模,國家預算撥款和撥改貸安排的、分部門、分地區的基本建設投資,用自籌資金、國內銀行貸款和利用外資等安排的基本建設投資。更新改造部分主要包括更新改造措施投資總規模,分部門、分地區投資、限額以上建設項目投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