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畫

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指由國家編制的全國的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它是把社會再生產各個環節的主要活動和經濟建設、科學技術、社會發展等主要方面所需固定資產投資,納入全國統一計畫的計畫檔案。它以貨幣形式表現計畫期內建築、安裝、購置或更新、改造生產性、流通性和非生產性固定資產的工作量。它由基本建設和更新改造兩部分組成。基本建設部分主要包括基本建設投資總規模,國家預算撥款和撥改貸安排的、分部門、分地區的基本建設投資,用自籌資金、國內銀行貸款和利用外資等安排的基本建設投資。更新改造部分主要包括更新改造措施投資總規模,分部門、分地區投資、限額以上建設項目投資等。

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是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旨在正確確定基本建設和更新改造措施的總規模,合理安排投資比例和使用方向,統籌規劃,綜合平衡,提高投資效果。它的主要管理內容是,按國民經濟發展的戰略調整經濟結構,按工農業等主要產品產量的供需關係確定重要比例關係和發展速度,對全國的固定資產投資實行巨觀控制。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按計畫期分,有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兩種。中長期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是為實現國家戰略性的長遠奮鬥目標而編制的,如五年計畫,十年計畫。年度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是中長期計畫在各個年度的具體執行計畫。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是在匯總部門和地方計畫草案的基礎上,經過反覆綜合平衡擬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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