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雲南省委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實施意見》(雲發﹝2019﹞10號)精神,進一步完善全市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機制,加強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增強國有金融資本實力,提升國有金融資本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結合曲靖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曲靖市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12月17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2月17日
  • 發布單位: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為導向,堅持服務大局,保持國有金融資本在金融企業的主導地位,增強地方金融企業活力,更好地服務於實體經濟;堅持統一管理,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本級財政部門集中統一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落實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推動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創新;堅持權責明晰,釐清金融監管和財政出資人的關係,認真履行金融行業監管職責、財政出資人職責和財務監管職責,防止國有金融資本流失;堅持問題導向,理順管理體制,完善管理制度,維護國有金融資本安全;堅持黨的領導,實現管資本與管黨建相結合,發揮黨組織在金融企業的領導作用,推動地方金融企業穩健發展。
二、工作目標
2019年年底前,完成市、縣級人民政府授權本級財政部門集中統一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目標。2020年年底前,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體系統一健全,出資人法律地位更加明晰,形成權由法授、權責法定的良好局面。2023年年底前,進一步增強國有金融機構活力與控制力,促進國有金融資本保值增值,體制機制更加健全,資本管理更加完善,黨的建設更加強化,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三、工作任務
(一)明確國有金融資本的管理範圍。國有金融資本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授權投資主體直接或間接對金融機構出資所形成的資本和應享有的權益。管理範圍包括:市、縣人民政府在商業銀行、村鎮銀行、投融資公司、擔保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資本運營公司等地方金融企業出資形成的國有金融資本,以及憑藉國家權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機構所形成的資本和應享有的權益。(由市財政局、市國資委、人民銀行曲靖中心支行、銀保監會曲靖監管分局,市屬有關企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高國有金融資本配置效率。按照“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的要求,調整國有金融資本在銀行、投資、擔保、基金等行業的投資結構,最佳化國有金融資本配置。按照中央、省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要求,以政府獨資方式,做實做強曲靖市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實施政府國有股權和國有金融資本運營和管理,實現國有金融資本結構調整。以國有金融資本控股等方式積極支持商業銀行、村鎮銀行、農村商業銀行等地方金融企業改革改制,充分發揮國有金融資本的主導作用。以國有金融資本參股等方式,支持證券、保險、基金等新型金融行業在曲靖發展,充分發揮國有金融資本的引導作用。(由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金融辦、人民銀行曲靖中心支行、銀保監會曲靖監管分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履行好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市、縣人民政府授權同級財政部門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財政部門對有關金融企業依法依規享有參與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享有收益等出資人權利,保障出資人權益。市級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分兩個階段逐步理順,第一階段:把分散的國有金融股權集中到財政部門統一管理,其中,曲靖市投融資擔保公司的國有金融資本,由市級財政部門直接管理並履行出資人職責;曲靖市商業銀行、曲靖惠民村鎮銀行的國有金融股權,由市級財政部門委託曲靖市開發投資公司履行管理職責,委託期2年。第二階段:把國有金融資本集中到專業股權金融公司統一營運管理。委託期結束後,曲靖市投融資擔保公司、曲靖市商業銀行和曲靖惠民村鎮銀行的市級國有金融資本統一由市級國有金融資本經營管理平台集中運營管理。(由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審計局,市屬有關企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建立規範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市、縣財政部門按照“集中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認真履行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職能,健全產權登記、產權評估、產權轉讓、股權管理等基礎管理制度,做好清產核資、資本金權屬界定、統計分析等工作,全面反映國有金融資本狀況。健全國有金融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制度,建立國有金融資本補充和動態調整機制,平衡好股權分紅和資本補充。健全國有金融資本經營績效考核制度,界定金融機構功能、劃分類別,建立分行業差異化考核目標,實行考核結果與企業負責人履職情況、員工薪酬水平掛鈎的獎懲聯動機制,對國有金融企業負責人實行與選任方式相匹配、與企業功能性質相適應、與績效考核相掛鈎的差異化薪酬分配辦法。健全國有金融資本統計監測和報告制度,市、縣財政部門向同級黨委、人大、政府全口徑報告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情況,並依法向社會公布國有金融資本狀況,接受社會監督。(由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屬有關企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健全國有金融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根據國有金融企業的股權結構,按照《公司法》要求,健全國有金融企業黨委會、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與經營管理層,建立股東(大)會與董事會、董事會與監事會和管理層的制衡機制,規範黨委書記、董事長、監事會主席和總經理履職行為,充分發揮黨委在國有金融企業的核心領導作用、股東會的權力作用、董事會的決策作用、監事會的監督作用、管理層的執行作用。按照《金融機構國有股權董事議案審議操作指引》要求,由財政部門及其受託管理機構向國有金融企業派出國有股權董事,參與章程制定、戰略規劃、高級管理人員選聘、績效考核、薪酬管理和收益分配等重大決策事項,確保國有金融資本的穩健運行。(由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金融辦、人民銀行曲靖中心支行、銀保監會曲靖監管分局,市屬有關企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保障國有金融資本安全運行。強化國有金融企業防範風險的主體責任,推動國有金融企業完善內控體系,嚴守財務會計規則和金融監管要求。督促國有金融企業堅持審慎經營,加強風險源頭控制,建立風險防火牆,健全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置機制,避免風險相互傳遞。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擔責”的原則,積極支持金融監管部門依法監管,分行業、分領域做好金融領域風險排查及防控工作,保障國有金融企業穩健運行,確保國有金融資本保值增值。(由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金融辦、人民銀行曲靖中心支行、銀保監會曲靖監管分局,市屬有關企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進國有金融企業改革。整合市級財政預算的產業扶持資金、市級經營性國有資產和市級國有股權,構建市級國有金融資本經營管理平台,推動國有金融企業健康發展。採取注入資本金、增資擴股和引入社會資本等方式,使市投融資擔保公司貨幣資本符合現行擔保公司準入條件,確保市投融資擔保公司的合法經營。理順市級政府在曲靖市商業銀行和曲靖市惠民村鎮銀行的國有金融資本股權管理關係,支持其發展壯大。(由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金融辦、人民銀行曲靖中心支行、銀保監會曲靖監管分局,市屬有關企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財政工作副市長任組長,市財政局局長和市國資委主任任副組長,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金融辦、人民銀行曲靖中心支行、曲靖銀保監分局、市審計局等單位有關領導為成員的市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曲靖市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財政局負責日常工作。
(二)強化國有金融資本監督管理。強化國有金融資本的監督管理,形成財政的出資人監管、審計的經濟監督和金融監管部門的行業監管相結合的長效監督體系。財政部門負責對本級國有金融企業進行財務監管,督促其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財務風險控制體系,實施績效評價,防範和化解財務風險,維護國有金融資本權益。審計部門負責金融企業資產、負債、損益及其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審計監督工作。人行、銀保監等金融監管部門負責對國有金融企業的行業監管,通過“管風險、管法人、管準入”,實現合規和審慎監管要求。財政部門要主動加強與審計、人行、銀保監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實現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責任追究。建立健全國有金融企業重大決策失誤和失職、瀆職責任追究倒查和監督問責機制,嚴厲查處侵吞、貪污、輸送、揮霍國有金融資本的行為,加大對失職行為、瀆職行為的懲戒力度。對重大違紀違法問題敷衍不追、隱匿不報、查處不力的,嚴格追究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造成國有金融資本重大損失的責任人實行終身追責,不因責任人調離、轉崗、提拔、退休而免責。

印發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曲靖市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曲靖市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2月17日

解讀

日前,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曲靖市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實施方案》(曲政辦發〔2019〕147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自2019年12月17日施行。為了便於各有關單位和公眾更好地理解《實施方案》的相關內容,切實做好落實工作,現就《實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內容等說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中央、省對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工作高度重視。2018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指導意見》(中發﹝2018﹞25號);2019年4月,省委、省政府印發了《關於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的實施意見》(雲發﹝2019﹞10號)。《指導意見》和《實施意見》的主要精神有四點:一是明確各級政府授權本級財政部門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二是財政部門對分散在各部門、各行業的國有金融資本進行集中統一管理。三是健全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包括國有金融資本經營預算、產權管理、經營績效考核、薪酬管理、統計監測報告等制度。四是全面加強黨對國有金融企業的領導,協同推進強化落實,促進國有金融企業持續健康經營。
二、起草過程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的《意見》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在廣泛調查研究(專程到省財政廳聽取經驗介紹,借鑑了昆明等州市的做法)、全面摸清底數(截止2018年底,市級國有金融資本5.7億元,其中:市投融資擔保公司4.7億元、曲商行0.96億元、惠民村鎮銀行0.04億元;縣級5.1億元)和深入徵求意見(反饋意見10條,採納意見6條)的基礎上,堅持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經反覆修改完善,形成了提請今天會議審議的《方案(送審稿)》。
三、主要內容
《方案》分為總體要求、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和保障措施四個部分。
(一)總體要求。主要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為導向,按照“五個堅持”的原則,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於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
(二)工作目標。分為當前目標和遠期目標,細化為三個階段。除第一階段的目標任務(省要求2019年6月底前完成)延後半年左右外,其餘兩個階段的工作目標均嚴格按照省的要求時限完成。
(三)工作任務。共8項,4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明確了國有金融資本的管理範圍。市、縣人民政府在商業銀行、村鎮銀行、投融資公司、擔保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資本運營公司等地方金融企業出資形成的資本,以及憑藉國家權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機構所形成的資本和應享有的權益為國有金融資本。
二是規定了市級的管理方式。實行直接管理和委託管理:對曲靖市融資擔保公司的市級國有金融資本,由市級財政直接履行出資人職責;對曲靖市商業銀行和曲靖惠民村鎮銀行的市級國有金融資本,由市財政委託市開發投資公司履行管理職責,委託期暫定兩年。
三是提出了集中管理的規定。參照省里組建金融控股集團公司的做法,構建市級國有金融資本經營管理平台。採取先將分散的市級國有金融股權集中到財政部門進行管理,待逐步理順管理關係後,再將市級國有股權、國有金融資本和政府股權投融資業務交由市級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平台集中運營管理的方式,推動國有金融企業深化改革、規範管理,履行好出資人職責,確保國有金融資本高效配置、安全運行。
四是突出了黨對國有金融企業的領導。強化黨的領導,把管資本與強黨建作為金融企業的主業主責,促進全面從嚴治黨落地落實,推動地方金融企業穩健發展。
(四)保障措施。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督管理,嚴格責任追究三個方面,為完善全市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機制,加強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提供堅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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