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朝行政區劃

晉朝行政區劃

晉朝的行政區劃沿襲了兩漢及三國。設州郡縣鄉亭五級。晉朝統一孫吳後,將漢朝的十三州改為十州。繼續承襲了東漢末年奠定的州、郡、縣三級制。晉武帝結束了三國時期近百年的戰亂,於是對天下州郡重新進行合併劃分,但是基本保留了三國的州制,對於原蜀漢遼東等較難管控的地區實行進一步的劃分,建立了十九個州。但是西晉的統一十分短暫,僅三十多年後就面臨滅亡的局面,在此期間又分出了兩個州,最終滅亡時共有二十一州。

東晉政區襲承西晉,也是實行州郡縣三級制。但是其州郡越分越多,轄區縮小。西晉末年,大量流民南渡,東晉為了安撫僑民及僑姓世族,以原籍州郡縣名寄治別處,而無實地,此即僑州郡縣。等到安定後實施土斷,使其州郡領有實地,戶籍和賦役與一般州郡縣相同。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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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晉時期

三國時有十二州,有四州,有一州,西晉將吳、魏分治的荊州、揚州合併,得十五州。晉武帝從原涼州中分出了秦州,從益州分出了梁州寧州,從幽州分出了平州,總計十九州。晉惠帝分荊、揚置江州晉懷帝分荊、江、廣三州置湘州,最終得二十一州。
西晉行政區劃西晉行政區劃

地方官職

西晉各州的長官仍稱刺史,而且制度進一步明確,其輔官有別駕治中、諸曹從事等。郡的長官仍稱太守,而各諸侯王國的長官則稱內史。縣的長官仍然是縣令縣長
西晉的諸侯王體制與前幾朝有很大區別,雖然仍然有自己的封地,但是卻不“就國”,而是繼續在朝廷任職。於是雖然各王在自己封地的權力與東漢三國時一樣,僅限於財政收入而無任何實權,但他們在朝廷掌握的政權兵權卻成為國家權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最終,日漸權大的諸王引起了“八王之亂”,導致了西晉的滅亡。

東晉時期

東晉政區襲承西晉,也是實行州郡縣三級制。但是其州郡越分越多,轄區縮小。西晉末年,大量流民南渡。東晉朝廷為了安撫僑民及僑姓世族,以原籍州郡縣名寄治別處,而無實地,此即僑州郡縣。等到安定後實施土斷,使其州郡領有實地,戶籍和賦役與一般州郡縣相同。
東晉政區隨其疆域的變化而有增減。由於外族入侵與晉軍北伐,北疆時常變動;四川先後出現成漢譙蜀等國;東南疆域大致固定。晉元帝時期,石勒入侵,北疆只剩淮南江陵一帶。成漢占據四川,於347年桓溫滅。桓溫發動三次北伐,一度收復山東及河南地區,後敗於前燕而止。前秦屢次入侵東晉領土,此時東晉僅剩揚、荊、江、廣、交、豫、徐、兗、益、寧七州,及兗、青、冀、司、幽、並、益等僑州,共十五州。383年淝水之戰,前秦慘敗。隔年謝玄北伐,成功收復黃河秦嶺以南地區。之後東晉內亂,桓玄篡位,譙蜀獨立,疆域萎縮。劉裕崛起後攻滅譙蜀並發動兩次北伐,收復四川、山東、河南及關中地區。然而劉裕因故返京,將領內亂,人入侵,關中得而復失。此時東晉領有揚、北徐、豫、江、北青、司、荊、北雍、東益、寧、交、廣、北並、北冀、梁、徐、北兗等十七州,及幽、冀、東秦、青、並、兗、秦、雍等僑州,共二十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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