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做好審批與監管的有序銜接,切實加強“審管分離”後的事中事後監管,結合我市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晉城市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辦法(試行)
- 頒布時間:2019年5月7日
- 實施時間:2019年5月7日
- 發布單位:晉城市人民政府
為有效做好審批與監管的有序銜接,切實加強“審管分離”後的事中事後監管,結合我市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為有效做好審批與監管的有序銜接,切實加強“審管分離”後的事中事後監管,結合我市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1全文第一條第二條 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相關職能部門審批事項劃轉到晉...
《晉城市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辦法(試行)》等7項制度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晉城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7日 解讀 晉城市為我省市縣兩級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2019年4月28日,晉城市舉行審管銜接備忘錄簽署暨集中審批印章啟用儀式,29個部門的313項審批劃到審批局,封存45枚部門審批...
《晉城市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辦法(試行)》等7項制度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晉城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7日 解讀 二、《晉城市行政審批專用章管理辦法(試行)》要點 (一)本辦法所稱的行政審批專用章是指劃轉至晉城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的審批事項,在事項辦理和辦結時所加蓋的專用印章...
《晉城市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辦法(試行)》等7項制度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晉城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7日 解讀 七、《晉城市行政審批重要事項聯席會議制度(試行)》要點 (一)聯席會議的組成 1.聯席會議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行政審批工作的副市長或市政府分管行政審批工作的副市長指定相關...
《晉城市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辦法(試行)》等7項制度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晉城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7日 解讀 晉城市為我省市縣兩級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2019年4月28日,晉城市舉行審管銜接備忘錄簽署暨集中審批印章啟用儀式,29個部門的313項審批劃到審批局,封存45枚部門審批...
《晉城市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辦法(試行)》等7項制度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晉城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7日 解讀 晉城市為我省市縣兩級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2019年4月28日,晉城市舉行審管銜接備忘錄簽署暨集中審批印章啟用儀式,29個部門的313項審批劃到審批局,封存45枚部門審批...
《晉城市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辦法(試行)》等7項制度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晉城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7日 解讀 晉城市為我省市縣兩級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2019年4月28日,晉城市舉行審管銜接備忘錄簽署暨集中審批印章啟用儀式,29個部門的313項審批劃到審批局,封存45枚部門審批...
各級行政機關具體負責行政審批事項事中事後監管,要逐項或分類制定具體的事中事後監管制度,明確監管對象、內容、方式和措施等,並依法履行對下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審批的監督、指導等職能。機構編制部門負責督促指導行政機關制定具體監管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對行政機關事中事後監管工作進行專項督查。...
4.公開透明,服務便民。著力提高審批和監管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性,保障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正確處理審管職責與服務發展的關係,注重準入與監管、懲戒與教育、管理與服務相結合,確保不缺位、不錯位、不越位。5.科學監管,包容審慎。建立與深化改革相適應的監管制度、運行規則和操作辦法,運用...
各級政府要從投訴處理、證照聯動、監督檢查、執法辦案、失信懲戒等環節入手,建立政府部門間聯動回響機制,加強部門合作,形成監管合力。各有關部門要依據《意見》所列附屬檔案和我省已經公布的工商登記審批事項目錄,制定監管責任清單,明確執法依據、執法層級、執法責任。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先照後證”改...
促進監管執法部門和工作人員履職盡責、廉潔自律、公平公正執法。對忠於職守、履職盡責的,給予表揚和鼓勵;對未履行、不當履行或違法履行監管職責的,嚴肅追責問責;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要加快完善監管執法領域盡職免責辦法,明確履職標準和評判界線,建立“容錯糾錯”機制。2021年1月7日 ...
3.建立事中監管防控體系。一是通過信息共享平台進行 實時監控。依託成都市行政審批服務網,建立縣行政審批局和市級部門、縣級部門聯動的審批信息共享平台,實現接件、審批和監管信息資源共享,實時監控審批過程;二是構建風險防控體系。梳理崗位廉政風險點,制定崗位防範控制風險具體措施和辦法,簽訂《個人廉政風險和防控承諾...
機構編制部門負責督促指導行政機關制定具體監管辦法,牽頭對行政機關監管工作進行專項督查。政府法制部門負責對行政機關制定的具體監管辦法進行合法性審查,對各級行政機關監管執法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民政部門負責牽頭構建社會組織綜合監管體系,引導社會組織建立健全規範運作,誠信執業、信息公開、公平競爭、自律保障等機制。財政...
2015年6月9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食藥監法〔2015〕65號印發《關於對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該《意見》分明確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科學依法簡政放權、統一規範審批標準、強化承接能力建設、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嚴格審批備案和事後評...
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結合各地實際明確市場監管部門及監管職責,出台監管辦法,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實現無縫銜接。(四)開展督導考核。建立“先照後證”改革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考核機制,對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在市場監管過程中的工作部署、制度建設、方案措施、信息共享...
《遂寧市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後續市場監管工作方案》(遂府發〔2014〕8號)中制定的“行政審批部門、監管部門審批、監管事項具體分工”,從本通知發文之日起不再使用。 各級審批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對照“市場主體許可經營事項監管清單”,制定或修定本部門落實“先照後證”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