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明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明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明水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將黨的集中統一領導貫穿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始終,全面抓好市場監督管理各項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明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明水縣明水鎮濱泉新城人民辦事中心4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縣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三、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為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提供服務。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組織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指導縣消費者服務中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貫徹落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協助配合省、市級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組織指導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相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縣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依法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備案和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藥品監督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建立重大信息直報制度,防範藥品安全風險。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負責組織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負責對國家基本藥品質量進行監管,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負責組織制定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並監督實施。建立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並監督實施。依法對野生藥材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利用實施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建立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責任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負責制定全縣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負責開展藥品安全宣傳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審查。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對外通報和授權批准發布工作。開展宣傳貫徹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工作。組織參與國際區域性標準化合作。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六、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縣認證認可工作。負責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開展全縣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擬訂加強智慧財產權強縣建設的重大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擬訂和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政策和制度。
十八、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擬訂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地方性法規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相關政府規章草案及政策並監督實施。按照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組織開展商標、專利執法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
十九、負責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推動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指導轄區專利信息服務工作。
二十、承擔國家知識產權局智慧財產權代辦工作任務。負責智慧財產權的初審註冊登記。組織實施原產地地理標誌統一認定製度。
二十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國際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二十二、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檔案收發、會議承辦、機關內務、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檔案管理、督查督辦、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和輿情監測等工作。負責局信息中心、信息自動化管理、維護工作。承擔縣局黨委印章、行政印章管理使用工作。承擔縣局機關內部治安保衛、值班值宿等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協調系統統計工作。承擔省及市有關統計調查任務。承擔局機關報刊訂閱和公共圖書、資料購買工作。負責本局後勤管理和保障工作。負責物業管理、房產維修管理。負責機關車隊人員管理和車輛使用、維護、安全管理。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承擔縣局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和外事工作。負責本系統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評審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承擔縣局機關幹部監督工作。負責縣局管理人事檔案“三齡兩歷一身份”認定。
三、財務審計股。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及制裝管理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
四、政策法規股。承擔組織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以及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聽證工作。承擔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承擔組織本局行政權力清單調整工作。開展法治建設工作。
五、行政審批和登記註冊股。(含信用監督管理)。負責辦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涉及市場各類主體的行政許可事項。在縣委組織部指導下,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組織開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及其違法違章行為;指導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的發展。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黑龍江)的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擬定企業(包括內資企業、私營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投資企業及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外國企業、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監督管理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實施對企業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組織指導企業信用分類管理;指導本系統開展企業監督管理工作;對企業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進行研究分析,推動建立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依法開展企業信息公示工作;承擔與其他市直部門企業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交換共享的協調聯繫工作;統籌組織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
六、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反不正當競爭股(含反壟斷工作,與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合署辦公)。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商標、專利權保護工作。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相關保護工作。承擔對商標、專利等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指導維權援助工作。擬定商標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商標使用、商標代理.商標印製行為;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對各類商標侵權、假冒等行為進行查處;指導企業商標註冊、商標信息管理和諮詢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名牌商標戰略,開展馳名商標保護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智慧財產權運用和規範交易及無形資產評估的有關政策,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在轉化。貫徹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發展和監管的有關政策,配合省局建立便企利民、互聯互通的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和利用;貫徹實施國家專利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專利智慧財產權的規章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協調全縣智慧財產權創造、實施、管理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工作體系建設;承擔全縣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省、市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智慧財產權工作發展規劃;承擔全縣專利事業發展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組織專利信息資源的推廣利用和服務工作;負責組織申報和實施各級專利技術產業化項目。擬訂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全縣查處不正當競爭及相關經濟違法違規行為。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打擊傳銷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反壟斷制度措施和指南,配合上級業務部門調查、認定和查處本轄區的價格壟斷行為和案件,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開展反壟斷工作職責和宣傳普法工作。負責挖掘壟斷線索,協助省、市局開展反壟斷調查。
七、價格、收費監督檢查股。負責組織指導全縣價格監督工作。負責對價格壟斷和不正當價格行為的監管工作。受理上級業務部門委託認定縣價格主管部門調查的價格串通和低價傾銷等價格違法案件。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反不正當價格行為專項檢查。承擔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的價格行為規範工作;負責查處縣政府、縣直部門、中省直和地方企事業單位的價格違法案件。協調跨區域的重大價格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開展商品價格社會監督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查處縣政府、縣直機關和事業單位、中省直事業單位、縣政府部門和事業單位以及中介機構、行業協會、社會團體收費違法案件。協調跨區域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查處重大收費違法案件。開展行政事業性收費社會監督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縣經營服務類價格和收費監督檢查工作。明確實施檢查的法律法規依據和政策界限。負責查處縣政府、縣直部門、中省直部門和地方企業事業單位經營服務類價格收費違法案件,協助跨區域、跨部門的重大違法案件查處工作。開展經營性收費社會監督工作。
八、網路交易與商品市場監督管理股。擬訂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監管工作。依法開展成品油、農資、化肥等專業市場規範管理工作。配合開展有關領域專項整治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登記。查處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消費者權益保護股(12315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中心與其合署辦公)。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消費教育,引導健康消費,推動消費升級。引導、督促經營者落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責任和義務,建立健全消費維權網路。指導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指導消費者滿意度測評工作。指導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承擔縣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縣消費者服務中心工作。承擔勞動者協會日常工作。擬訂處理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的制度、措施、辦法。指導開展市場監督管理諮詢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工作。負責受理各類消費者投訴、舉報、諮詢工作;負責12315投訴舉報平台信息化建設及各類信息數據統計、分析、管理使用工作。
十、廣告監督管理股。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組織實施。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指導全縣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承擔對縣廣告監管工作和重大、典型違法廣告案件的查處;負責縣《廣告發布登記》核准、變理、註銷工作;負責縣本級主流媒介(電視、廣播、報紙)的廣告監督管理;負責網際網路廣告的監督管理,指導廣告經營單位開展行業自律;負責公益廣告有關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公益廣告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指導開展廣告抽查監測工作。負責廣告監測數據的統計分析等工作;承擔縣整治虛假違法廣告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質量綜合監管股。負責標準化、計量、質量管理和認證認可工作。組織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承擔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推進質量強縣戰略和品牌發展戰略;實施國家和省、市質量獎勵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協助上級市場監督部門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協調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和風險監控工作;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3C認證等進行市場準入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推廣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指導團體標準建設;負責標準的監督檢查;依法管理企業標準化工作;負責地理標誌產品日常監督管理;管理商品條碼工作。組織貫徹計量法律法規;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製造、使用和銷售;監督管理商品計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監督管理計量檢定機構和計量檢定人員資格;指導全縣工業計量工作。負責社會公正計量機構和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指導企事業單位開展合格評定工作。
十二、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制定監管工作計畫
並組織實施;指導做好食品生產許可和食品小作坊核准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打擊食品生產違法行為;分析掌握我縣食品生產安全形勢;管理縣食品生產監管和食品生產許可工作。配合省、市局開展好省、市級食品生產許可工作。組織落實國家、省、市食品生產安全抽檢監測計畫,定期公布相關信息。
十三、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股。分析掌握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流通、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食品經營許可(銷售類)及監督檢查工作。指導食品攤販、小食雜店和現場制售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綠色食品市場推廣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查處、分析、掌握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安全形勢,擬訂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縣查處相關違法行為。組織落實國家、省、市食品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計畫,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問題食品核查、處置、召回。建立市場流通領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分析掌握市場農產品質量安全形勢,擬訂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實施開展市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工作。起草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情況分析報告。
十四、餐飲服務安全監督管理股。分析掌握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定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和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制度措施和管理規範;組織實施開展食品經營許可(餐飲類)及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承擔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協調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全縣查處相關違法行為。承擔縣重大活動、政府重要事務接待、重大活動慶典等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落實國家、省、市、縣餐飲消費環節安全抽檢監測計畫,定期公布相關信息。
十五、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股。(含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組織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零售)和藥品分類管理制度;對藥品經營和使用單位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經營、使用特殊藥品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產品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醫療器械國家分類管理目錄,負責醫療器械的研製、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的監督管理,負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備案登記。負責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問題藥品的召回;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和省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法律法規,制定地方性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的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野生藥材資源保護許可管理工作,負責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野生藥材資源勘察工作,組織查處非法收購、採集、運輸以及破壞野生藥材資源的違法行為。
十六、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股。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國家保健食品、化妝品標準和技術規範,監督實施國家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有關監督管理規範,安全風險監測和安全性評價工作,承擔網路保健食品、化妝品銷售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質量抽查檢驗及不合保健食品、化妝品核查處置工作,收集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定期向社會公布。
十七、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依法對特種設備事故進行調查處理。開展對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單位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監督管理及檢查工作,許可範圍內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換證工作。受理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告知。組織推廣特種設備安全的先進技術和先進管理方法以及節能技術成果。組織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工作。組織制定全縣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縣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擬訂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安全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承辦縣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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