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昭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昭通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昭通市知識產權局牌子。

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市場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昭通市昭陽區珠泉路157號、175號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所屬部門:昭通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所獲榮譽,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政策規定及規範性檔案,貫徹執行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目標準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組織指導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和督辦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嚴格落實競爭政策,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根據授權承擔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行為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有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市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承擔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檢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規劃指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組織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通報制度。承擔昭通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全市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註冊、備案和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有關規範性檔案和政策、規劃、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藥品經營許可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和生產備案、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等行政審批工作。依職責指導、監督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環節質量管理規範、監督檢查和稽查執法。參與基本藥物目錄的有關工作。
(十二)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執業藥師以及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監督和指導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管工作。
(十三)負責市場商品價格監督檢查。負責全市商品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查處商品價格收費違法行為、價格壟斷行為,嚴格落實全市明碼標價和價格收費公示制度,組織開展價格誠信建設。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和發布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標準化激勵政策,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和標準化工作。
(十六)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七)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市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八)負責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統籌指導全市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承擔職責範圍內的智慧財產權行政裁決。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十九)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組織實施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國內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市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嚴格落實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放寬準入政策措施,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加強對智慧財產權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監管,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 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6.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嚴格把握商品流通價格,控制CPI保持在合理區間,維持全市社會消費品價格合理增長,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維護人民民眾切身利益。
7.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貫徹落實智慧財產權戰略規劃和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政策措施,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加快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保護行動。強化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保護工作,加強商標監督管理,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
(二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與昭通市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昭通市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昭通市公安局,昭通市公安局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昭通市公安局依法提請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予以協助。
2.與昭通市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昭通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及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監督管理。(2)昭通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昭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昭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昭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查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昭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昭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
4.與昭通市林業和草原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昭通市林業和草原局負責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從馴養繁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發現的破壞陸生野生動物資源違法行為或案件線索,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5.與昭通市醫療保障局有關職責分工。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昭通市醫療保障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和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共同打擊涉及藥品安全方面的問題,確保民眾用藥安全和醫保基金安全。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政務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新聞宣傳工作。
(二)綜合規劃科。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擬訂全市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並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
(三)法規科。承擔市場監督管理有關規範性檔案以及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程式、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本局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四)行政審批科。負責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市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指導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審批。承擔市政府決定交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集中實施的行政審批工作。
(五)執法稽查科。擬訂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承擔有全市性影響或上級交辦的大案要案查辦或督查督辦工作。指導協調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工作。承擔打擊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有關工作。
(六)登記註冊科(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辦公室)。擬訂並指導實施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承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在市委組織部指導下,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負責昭陽工業園區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工作。
(七)信用監督管理科。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和實施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 負責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雲南)的套用管理工作。負責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監管工作, 組織指導“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 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承擔市本級登記註冊企業登記事項的監督管理。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八)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科(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反壟斷制度措施和指南,擬訂全市有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依據授權負責開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組織指導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協調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承擔昭通市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價格監督檢查科。擬定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價格收費違法行為的查處。負責全市明碼標價和價格收費公示工作。組織開展價格誠信建設。負責價格收費舉報的督辦和處理結果的反饋工作。負責價格舉報信息的分析研究和重大價格舉報問題的報告工作。指導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和價格舉報工作。
(十)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擬訂全市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負責機關計算機網路建設和管理,維護和管理本系統信息網路日常運行和安全。指導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信息化工作。
(十一)消費環境建設指導科。擬訂全市消費環境建設工作規劃和制度。組織開展消費維權體系建設。組織指導消費教育,引導健康消費,推動消費升級工作,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組織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查處。指導市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中心和市消費者協會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和有關專業市場規範管理工作。擬訂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
(十二)廣告監督管理科。擬訂全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指導廣告業發展工作。擬定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廣告發布登記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負責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三)質量發展科。擬訂推進質量強市建設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縣(市、區)開展有關活動。擬訂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實施質量激勵制度措施,推進品牌建設工作。貫徹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
(十四)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制度和全市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分類監督管理和產品質量分析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專業性監督,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承擔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食品安全協調科。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督查督辦、評價考核制度的制定及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組織擬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牽頭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通報制度。承擔昭通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六)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市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推進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及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的落實。組織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組織查處有關重大違法行為。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十七)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流通領域食品和特殊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流通環節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食品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特殊食品流通環節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查處有關重大違法行為。
(十八)食品餐飲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根據餐飲服務業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餐飲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食品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查處有關重大違法行為。
(十九)食品安全抽檢監測科。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等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應急演練和Ⅲ級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導縣(市、區)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二十)藥品監督管理科。依職權負責組織、指導藥品註冊、生產環節的許可、備案及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制定相關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實施藥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藥物濫用監測和評價工作。指導藥品分類管理制度的實施。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工作。指導縣(市、區)藥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和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二十一)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依職權負責組織、指導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制定相關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醫療器械國家和省計畫監督抽驗工作。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評價工作。指導縣(市、區)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和重大違法案件查處工作。
(二十二)化妝品監督管理科。依職權負責組織、指導開展化妝品生產、經營環節的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制定相關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實施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組織開展化妝品國家和省計畫監督抽驗工作。組織開展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和評價工作。指導縣(市、區)化妝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和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二十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擬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察、監督檢查國家目錄內特種設備的生產(包括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查處有關重大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
(二十四)計量科。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實施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二十五)標準科。負責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標準化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制度,指導協調農業、工業、服務業標準化工作。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承擔地方標準立項、編號、發布和采標對標工作,承擔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協助組織查處違反強制性標準等重大違法行為。組織協調指導標準化工作。承擔昭通市標準化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六)認證認可管理科。組織實施相關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制度,監督和指導縣(市、區)開展相關認證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對技術機構、社會公證計量機構及人員資質的監督管理。依法對認證機構及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對認證產品的監督檢查。指導認證行業發展並協助查處認證違法行為。
(二十七)智慧財產權發展科。擬訂實施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和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政策措施。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發展和政策研究。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和統計調查分析發布工作。擬訂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依授權承擔商標、專利質押登記和轉讓許可備案管理等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宣傳、信息傳播利用、教育及培訓工作。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工作。指導縣(市、區)專利代理等業務工作及行為規範。
(二十八)智慧財產權保護科。負責擬訂全市專利、商標事業發展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商標戰略;依法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假冒專利行為;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查處商標侵權和商標違法行為,監督管理商標的使用和印製;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的保護工作。籌集和管理專利實施資金和專利申請補助資金,促進專利申請。指導商標專利執法、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的智慧財產權行政裁決工作。承擔專業資助和專利獎勵工作。指導、協調縣(市、區)的專利、商標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九)科技和財務科。擬訂實施有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提出市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擔有關科研攻關、技術引進、成果套用工作。承擔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機關和派出機構、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及制裝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指導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
機關黨委(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指導有關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承擔有關外事工作。

人員編制

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80名。設局長1名(正處級,兼任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副局長5名(副處級,其中1名兼任市知識產權局局長);正科級領導職數34名(含總工程師1名、市場稽查員3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0名。

現任領導

現任局長:丁勇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23日,獲得“雲南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021年4月,被表彰為雲南省“全省市場監督管理系統先進集體”。

辦公地址

昭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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