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商業廣告代言行為合規指引

2021年11月,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制定印發《明星商業廣告代言行為合規指引》明確。

為貫徹落實中宣部關於開展文娛領域綜合治理的決策部署,引導明星規範商業廣告代言行為,提高代言合法合規意識,防範違法虛假代言風險,弘揚社會清風正氣,淨化廣告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推進廣告產業高質量發展,省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了《明星商業廣告代言行為合規指引》,現予以公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明星商業廣告代言行為合規指引
  • 發布單位:浙江省市場監管局
內容解讀
《合規指引》共20條,內容囊括關於廣告代言人的各項規定,明確了明星代言商業廣告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梳理了明星商業廣告代言的資格條件、身份表示、範圍限制,細化了明星代言商業廣告前需要謹慎選擇代言對象、體驗使用代言商品、校驗廣告內容形式和代言後跟蹤處置、民事責任承擔、主動配合監管監督等應盡法定責任與社會義務,列舉了不得代言的禁區紅線和代言廣告中不得出現的具體內容情形。
《合規指引》聚焦近年來明星商業廣告代言存在的突出問題,特別指出明星應當審慎選擇所代言企業及所代言的商品或者服務,進行必要的背景調查,應當以符合常理的方式實際使用代言商品或接受服務,應親自體驗使用所代言的商品,避免“象徵性使用”或以其他人的使用感受代替等情況。
同時,明星應全面核驗廣告文案內容,拒絕誇大其詞、格調不高的文案,注重語言嚴謹。廣告中應展示明星真實有效的身份,堅持正確導向,維護公序良俗,注重保護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婦女等群體身心健康。
針對明星代言活動中刷臉拿錢“一錘子買賣”的現象,強調明星應當跟蹤關注代言企業和商品服務情況,發現問題時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出現問題時應積極配合政府相關部門調查,依法主動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合規指引》還從維護明星正面形象角度出發,鼓勵明星積極參與公益活動和公益廣告代言,承擔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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