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態環境局

昆明市生態環境局

昆明市生態環境局,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生態環境局
  • 現任領導:趙文(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發展歷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相關事件,

主要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基本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地方性生態環境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監督實施全市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組織擬訂地方性生態環境標準草案,制定地方性生態環境技術規範。
(二)負責全市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全市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跨轄區的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市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減排目標的落實。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承擔對縣(市)區黨政“一把手”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實績考核的工作。監督實施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確定大氣、水等納污能力,按省級確定的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和目標,監督檢查各地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
(四)負責提出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負責編制本級生態環境部門的資金預決算,參與全市生態環境保護資金安排計畫的提出。負責監督和管理轄區內生態環境部門的資金、固定資產及財務收支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監督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轄區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並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開展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擬訂有關政策、規劃、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牽頭負責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和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對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八)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受市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照規定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擬訂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九)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制定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擬訂有關標準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定,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執法監測。組織對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生態環境監測網和生態環境信息網。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定期發布重點區域和流域環境質量狀況。
(十)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擬訂實施市級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規劃和政策。
(十一)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組織協調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根據授權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情況進行督察。配合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雲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
(十二)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和監督活動。查處重大生態環境違法問題。負責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十三)負責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科技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方案,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指導綠色創建工作。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生態環境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四)開展生態環境對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對外生態環境合作中有關工作的建議,組織協調州(市)間和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合作,組織協調有關生態環境國際條約的履約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生態環境事務,參與對外生態環境治理和科技交流有關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昆明市生態環境局統一行使生態保護和城鄉各類污染物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築牢生態安全螢幕障,建設美麗春城。
(十七)其他事項。
1.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昆明市水務局對水資源保護負責,昆明市生態環境局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負責。兩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建立部門間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昆明市生態環境局發布水環境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昆明市水務局發布水資源信息中涉及環境質量的內容,應與昆明市生態環境局協商一致。
2.昆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節能減排項目申報、資金爭取等工作。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全社會節能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節能工作。昆明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應對氣候變化、溫室氣體減排及污染減排工作。
3.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昆明市滇池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範圍和許可權,負責《雲南省滇池保護條例》《昆明市河道條例》《昆明市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行為的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市滇池管理局負責對滇池一級、二級保護區範圍內的建設項目提出審查意見,指導滇池流域各區有關部門對滇池三級保護區範圍內的建設項目進行審查;負責滇池流域範圍內城鎮排水監督管理及排水許可工作。市滇池管理局負責滇池水體和入湖河道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協調、督促其他有關部門履行滇池保護職責。昆明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滇池流域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審批、工業企業的環保監管和執法、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的水污染防治,流域水質狀況的監督性監測和預警,參與組織和協調流域水環境保護治理的規劃編制和科研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文電、會務、固定資產管理、機要、檔案、文秘、信息、安全、保密、督查、政務公開、應急綜合協調、信息化等工作,承擔全市生態環境信息網建設和管理工作。
(二)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組織協調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根據授權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情況進行督察。配合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雲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承擔昆明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政策法規與宣傳教育處。組織擬訂生態環境保護地方性立法規劃,組織起草全市綜合性生態環境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對環境保護重大行政決策、規範性檔案等開展合法性審查,負責市級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有關工作;負責調解重大環境污染糾紛;組織指導全市生態環境系統環境政策與行政執法培訓;開展綜合性生態環境保護政策調研。擬訂並指導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局新聞審核和發布;指導生態環境輿情收集、研判、應對工作;牽頭組織環境信訪工作;牽頭組織人大、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四)財務處。承擔生態環境系統內固定資產投資和項目管理有關工作,組織中央、省級、市級等財政性資金的申報並提出安排意見;負責和指導局機關、直屬單位、派出機構經費預決算、財務等工作,負責和指導直屬單位、派出機構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開展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管理協調工作;承擔各項資金使用、監督和績效考核工作;組織實施政府採購管理工作。
(五)規劃與自然生態保護處。組織起草全市地方性生態環境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協調和審核生態環境專項規劃。組織編制、評估、考核環境保護規劃和環境功能區劃。組織起草生態保護規劃,開展全市生態狀況評估,協調和監督相關部門開展生態保護工作。承擔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有關監管工作。監督對生態環境有重大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工作;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遺傳資源保護、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監督外來入侵物種防治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承擔昆明市生物多樣性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生態文明建設處。擬訂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和考核計畫,並對有關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交易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市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的有關規劃和方案;指導全市開展生態示範創建,並對有關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昆明市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七)水生態環境處。負責全市地表水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擬訂重點流域生態環境規劃;組織編制全市水環境、水功能區劃。負責組織落實國家、省水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制定昆明市水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和組織實施跨界水體斷面水質考核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組織編制水污染防治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涉水工業污染源、污水處理廠的監督。配合市滇池管理部門、陽宗海管理部門擬訂滇池、陽宗海兩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綜合防治規劃、政府目標責任書、編制兩大高原湖泊污染防治項目計畫。負責入河排污口設定工作。承擔水污染物排污許可審查、總量控制、排污權交易具體工作。承擔昆明市生態環境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八)大氣環境處。負責全市大氣、工業噪聲、光、化石能源、機動車尾氣、高污染燃料禁燃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情況考核工作,組織編制城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和改善規劃,承擔大氣、工業噪聲、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和相關環境功能區劃等工作;組織擬訂全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政策措施;負責大氣工業污染源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擔大氣污染物排污許可審查、總量控制、排污權交易具體工作。組織實施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規劃和政策,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九)土壤生態環境處。負責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編制土壤污染防治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土壤污染物排污許可審查、總量控制、排污權交易工作。組織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十)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負責全市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及出口核准、固體廢物進口許可、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登記、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等環境管理制度。
(十一)行政審批處。負責統籌局內行政審批事項,牽頭制定有關工作規則,並組織實施,承擔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工作。承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負責審批市級許可權範圍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核發市級許可權範圍內排放污染物許可證,輻射安全許可證,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審核,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資格許可。負責指導和監督下級生態環境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行政許可相關工作。負責市行政審批視窗、雲南滇中新區生態環境局審批視窗工作。
(十二)環境監測處。組織開展轄區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執法監測;定期發布重點區域和流域環境質量狀況。調查評估全市環境質量狀況並進行預測預警;負責環境統計制度的落實及污染源普查工作;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環境監測網路、環境信息網。
(十三)核安全與輻射環境管理處。負責核安全和輻射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輻射環境監測,參與核與輻射事故應急工作。負責放射性廢物處理和處置設施、核技術利用項目、伴生性放射性礦採選、冶煉及廢渣再利用項目、電磁輻射裝置和設施、放射性物質運輸的核安全、輻射安全和輻射環境保護、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監督管理;負責核技術套用相關領域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十四)科技與國際交流合作處。組織制訂地方環境保護標準草案和技術規範;承擔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擬訂和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科技政策、規劃與計畫;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重大科技攻關、成果管理和技術示範推廣;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組織實施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與生態環保產業發展。研究提出對外生態環境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組織協調州(市)間和區域環境保護合作。負責生態環境保護國際合作項目的管理指導工作;組織協調生態環境保護國際條約在本市的履約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的生態環境事務;參與對外生態環境治理和科技交流有關工作;承擔與外國政府相關機構和生態環境保護國際組織的聯繫事務;負責生態環境系統因公出國(境)人員的選派、管理及涉外教育;負責因私出國(境)人員的審批管理工作。
(十五)人事處。承擔機關、直屬單位和派出機構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指導全市生態環境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承擔生態環境系統垂直管理有關工作,牽頭負責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有關工作;承擔生態環境行政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組織協調生態環境保護系統業務培訓工作;牽頭負責工程系列環境保護專業職稱評審有關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指導派出機構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負責機關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青婦等工作。
離退休人員辦公室。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發展歷程

2022年9月21日,昆明市生態環境局空港分局成立,並舉行揭牌儀式。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機關黨委書記 趙文
領導並主持昆明市生態環境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負責機關黨建、紀檢監察工作,分管機關黨委。
黨組成員 高志剛
協助趙文局長主持工作。負責政務公開、財務、生態環境督察、政策法規、行政執法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處、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政策法規與宣傳教育處、北部生態環境管理處、陽宗海分局、市生態環境執法監督局(市環境監察支隊)、市危險廢物監督管理所,分管西山分局、東川分局、富民分局、尋甸分局,聯繫陽宗海生態和水資源保護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 艾發偉
負責環境監測、生態文明、土壤生態環境、固體廢物與化學品、核安全與輻射環境管理和“四創兩爭”方面的工作。分管環境監測處、生態文明建設處、土壤生態環境處、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核安全與輻射環境管理處,分管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分管五華分局、呈貢分局、晉寧分局、高新分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軍
負責組織人事、規劃與自然生態保護、科技及國際交流合作、信息化及宣傳教育工作。分管人事處、規劃與自然生態保護處、科技與國際交流合作處、離退休人員辦公室,分管市生態環境監控中心、市生態環境宣傳教育中心。
副局長:張凱、周波
二級調研員 劉躍進
協助趙文局長工作。
二級調研員 余健
協助高志剛副局長分管辦公室。
協助陳軍副局長分管科技與國際交流合作處、市生態環境宣傳教育中心。
四級調研員 肖丁
分管盤龍分局、宜良分局、石林分局、滇池度假分局。
協助虎龍副局長分管大氣環境處、水生態環境處,市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聯繫協調國家重大水專項滇池項目實施辦公室。
協助陳軍副局長分管規劃與自然生態保護處(《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相關工作除外)、市生態環境監控中心。
四級調研員、機關黨委副書記 鄒麗君
協助趙文局長分管局機關黨建、紀檢監察,負責扶貧及工青婦工作。
協助陳軍副局長分管人事處、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市生態環境局領導班子成員工作既有明確分工,又有協作配合,分工協作關係明確如下:
高志剛--- 虎龍 和矛---陳軍

所獲榮譽

2020年5月,被昆明市人民政府評為“昆明市2019年度安全生產先進單位”。

相關事件

2022年,雲南通報“古滇名城”長腰山片區及滇池南灣未來城五漁邨項目違規違建問題追責問責情況,責令昆明市生態環境局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昆明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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