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區城市管理局

昆明市官渡區城市管理局

昆明市官渡區城市管理局是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官渡區城市管理局
  • 辦公地址:昆明市官渡區雲秀路2898號國投大廈2408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主要負責城市道路、橋樑(隧道)、照明等市政基礎設施的運行管理、城市市容秩序的監督管理和城市環境衛生、戶外廣告設施、城市綠化、城市公園的管理工作,統籌協調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二)負責擬訂官渡區城市管理、園林綠化及行政執法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制定官渡區城市管理綜合治理、城鎮園林綠化規劃和專項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昆明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工作。
(三)負責城市市容秩序的監督管理,制定落實市容秩序管理相關制度、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指導各街道全面推進城市精細化管理;負責城市公共空間秩序的專項治理。
(四)負責城市道路、橋樑(隧道)、照明等市政基礎設施的運行管理;配合協調各有關部門開展城市地上地下管線(含水、電、氣、熱等)的管理工作;參與全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審查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等工作;負責挖掘和占用城市道路的監管,開展城市道路、橋樑(隧道)附屬市政設施的管養維護工作;負責制定官渡區城市照明年度建設維護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官渡區城市景觀燈飾設定及監督檢查;負責轄區城市照明工程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及移交前的日常管養維護工作。
(五)負責對全區城市環境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考核; 檢查指導全區垃圾處置業務和環衛設施的規範管理;監督、檢查、指導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參與大中型市容環衛設施建設項目、城市新建及改擴建項目中市容環境配套設施方案的審核和監督;負責城市建築廢棄物處置的核准和管理工作。
(六)貫徹落實昆明市城市戶外廣告設定、設施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劃、標準;負責官渡區城市戶外廣告設定、設施管理、店招店牌規範管理的指導、監督和考核工作;組織開展戶外廣告、店招店牌的綜合整治。
(七)開展官渡區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綠地規劃、建設相關工作。負責對全區規劃區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的綠地指標、園林綠化規劃和園林綠化設計方案審批、竣工驗收和指導;負責全區規劃區範圍內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審批;負責全區規劃區範圍內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的指導、監督、核查;負責全區規劃區範圍內防護綠地、附屬綠地、道路綠地、街頭遊園、廣場綠地的行業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區規劃區範圍內公園的行業管理。負責城市公園環境質量等級標準、管理標準和服務規範的指導並監督執行;負責城市公園資源保護,並對服務質量和資源保護進行檢查、監督、指導;負責全區規劃區範圍內古樹名木的保護和管理。
(九)負責城市管理、園林綠化及綜合行政執法的研究,指導城市管理、園林綠化及綜合行政執法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成果推廣和新技術引進、套用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園林綠化及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信息化建設;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110社會聯動和市長、區長熱線交辦的工作。
(十)負責城市管理及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經費的管理,參與編制城市管理年度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照區政府安排的市容環衛、道路橋樑、城市照明工程建設、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等相關資金計畫,對資金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指導、監督、檢查、考核和協調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人員行政不作為或亂作為、不依法行政和處罰不當的行為做出糾正或查處;負責相對集中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規劃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負責相對集中行使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市政管理、商務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省、市人民政府賦予的其他城市管理及綜合行政執法的行政處罰權。
(十二)承擔有關城市管理及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方面的行政複議和訴訟應訴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及綜合行政執法方面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負責許可權內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與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另行規定。

內設機構

官渡區城市管理局設6個科室:行政辦公室、市政設施管理科、戶外廣告設定管理科、環境衛生管理科、執法監督管理科、園林綠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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