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決定

昆明市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決定》於2003年5月31日,由昆明市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3年05月31日
  • 實施時間:2003年05月31日
  • 頒布單位:昆明市人大常委會
決定由來,決定內容,

決定由來

昆明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人民政府《昆明市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情況報告》。會議認為,2003年我國局部地區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以來,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視,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市關於抗擊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部署和要求,工作紮實,措施有力,卓有成效地開展防疫工作。全市至今尚未發現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但是,昆明作為省會城市,人口密集,外來人員流動頻繁,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傳入和傳播的危險性極大,形勢依然嚴峻,決不能麻痹鬆懈。為此,特作如下決定。

決定內容

一、加強領導,高度重視,明確職責。防治和消除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也是執政為民、對人民高度負責的必然要求,是關係全局的重大問題。各級人民政府、各部門一定要把思想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於加強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來,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負總責。要充分認識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艱巨性、長期性和反覆性,緊緊抓住防治機遇,牢牢把握防治工作主動權,確保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縣(市)區人大及其常委會要通過聽取匯報、組織檢查、視察調查等活動,加大對政府和各方面防治工作的監督力度,確保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的各項措施落實。
二、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依法建立全市統一、高效、有權威的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一是各級人民政府要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建立嚴格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範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安排必要的資金,保證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需要;二是建立健全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信息報告監測系統,嚴格執行疫情報告制度;三是建立和完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應急救治體系,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專業人員,提高醫療衛生機構應對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的救治能力;強化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和隔離觀察室的管理,建立嚴格的治療和防護措施,切實保護好醫務人員生命安全;市、縣(市)區應設定或指定具備傳染病防治條件的醫療機構,承擔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防治任務;建立一支隨時能夠處置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機動應急醫療隊伍,作為應對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的重要力量。四是全民動員,構築群防群控網路。各縣(市)區、市屬各部門要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進一步完善落實預防控制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預案和措施,突出重點地區、重點部位、重點人群的防治,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配合,做好防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
三、依法防治,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廣泛深入地學習和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強全社會依法防疫的意識和自覺性。各級人民政府要認真履行職責,落實國家和我市預防和控制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各項措施。堅決打擊蠱惑人心、散布謠言、發布虛假信息、擾亂社會秩序的活動。依法查處趁機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哄抬物價、亂收費、行騙牟利、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對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不力,嚴重失職的,要追究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充分運用法律武器堅決打贏防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攻堅戰。
認真貫徹《昆明市愛國衛生管理條例》、《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昆明市流動人口管理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發動民眾清理衛生死角,加大城鄉除“四害”力度,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廢棄物的處理,清除病原微生物孳生環境。堅決制止隨地吐痰和大小便、亂扔紙屑和果皮等不文明行為,保持良好的環境衛生。依法加大對違法行為的監督和管理力度。加強集貿市場、商場、公共設施、公共娛樂場所和人口密集地的管理。加強對流動人口管理,做到萬無一失。
四、依靠科學,提高民眾健康意識和自我防範意識。加強科學普及教育,倡導尊重科學的良好社會風氣,廣泛宣傳疾病預防知識,使廣大民眾了解和掌握傳染病的防治知識,培養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健康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服從本地區的統一指揮和管理,自覺落實預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的措施。居(村)民委員會和社區要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統一安排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開展預防和控制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具體工作,動員全社會力量加強監測檢查,共同構築防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網路,保持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五、健全農村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網路。農村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是整個疫病防治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係到農民民眾的身體健康和農村經濟社會的發展,也直接關係全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成敗。要加強農村衛生保健網路建設,完善農村疫情監測報病體系,強化市、縣、鄉、村委會和村民小組四級督查制度,發現疫情立即進行緊急處置。農村基層的公安、科技、人口與計畫生育系統要發揮各自的優勢,針對農村特點,廣泛深入地向農民宣傳切實可行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知識,增強農民的自我防範意識。要重點加強對農村外來人員和外地務工返鄉人員的管理和監測,堅決切斷傳染源,確保農村不發生大的疫情。
六、各級人民政府及各有關部門要堅持一手抓防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這件大事不鬆懈,一手抓經濟建設這箇中心不動搖,切實做到“兩手抓、抓落實”。樹立勇於迎接困難、敢於克服困難、善於戰勝困難的信心和鬥志,堅定不移地完成今年(2003年)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預期目標,奪取抗擊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發展經濟雙勝利。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