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 日照間距係數
日照間距係數,是根據日照標準確定的房屋間距與遮擋房屋檐高的比值。需要以房屋長邊向陽,朝陽向正南的條件。...
- 日照間距
日照間距是指前後兩排南向房屋之間,為保證後排房屋在冬至日(或大寒日)底層獲得不低於二小時的滿窗日照(日照)而保持的最小間隔距離。...
- 樓間距
樓間距:兩相鄰樓的外牆面距離。同一個小區兩棟相鄰的樓與樓之間的距離。建築間距的控制是為了保障人們工作、生活的質量與安全,滿足必須的日照時長、採光、通風、...
- 建築間距
5.0.2.2 正面間距,可按日照標準確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間距係數控制,也可採用表5.0.2—2不同方位間距折減係數換算。表5.0.2-2 不同方位間距折減換算表 [1] ...
- 滿窗日照
實際套用中,常將D換算成其與H的比值,即日照間距係數,以便於根據不同建築高度算出相同地區、相同條件下的建築日照間距。如居室所需日照時數增加時,其間距就相應...
- 建築日照
陽光可以滿足建築採光的需求;在幼稚園、療養院、醫院的病房等特殊場所,日照要得到更多的陽光。建築日照 計算日照不能依靠日照間距係數,而是應該利用經過建設部認證的...
- 長春市建築間距和日照間距暫行規定
《長春市建築間距和日照間距暫行規定》意在為加強長春市規劃管理,加快現代化國際性城市建設,保證建築物的合理建築間距和日照間距,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以及長春市城市...
- 大連市城市建築物間距及擋日照處理規定
(二)對原有住宅的建築物日照間距係數不得小於1.5;(三)新建多層建築的山牆面對原有建築物長邊時,山牆寬度小於或等於12.5米的,建築物日照間距係數不得小於1.0。...
- 本溪市生活居住建築日照間距規定
《本溪市生活居住建築日照間距規定》業經2000年8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於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 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
5.0.2.2住宅正面間距,應按日照標準確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間距係數控制,也可採用表5.0.2-2不同方位間距折減係數換算。不同方位間距折減係數表5.0.2-2...
- 建設場地
4.日照間距一一日照間距係數;5.日照分析一一太陽方位角、太陽高度角;6.防噪間距一一建築物與噪聲源之間;7.建築高度控制;8.通視要求——停車場、停車庫出入口;...
- 青島市城市建築規劃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 遮擋建築高度不超過二十四米時,其與被遮擋建築的建築間距按照日照間距係數確定。日照間距係數為:(一)遮擋建築的長邊與被遮擋建築相對時,其日照間距...
- 青島市城市建築規劃管理暫行辦法(注:95年8月16日被修改過)
第三十四條 住宅建築的建築間距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兩建築的長邊相對時,住宅建築與其主要日照朝向前方建築的日照間距係數,在舊區不小於一點三;在新區不小於一點...
- 貴陽市城市規劃技術管理辦法(試行)
(二)住宅正面間距折減,應當按照日照標準確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間距係數控制,也可以按照《不同方位間距折減係數表》(附表三)的規定換算。...
- 貴陽市城市規劃技術管理規定
(一)住宅日照間距南北向平行布置的住宅,建築高度與建築正面間距之比L為1:1.1;(二)住宅正面間距折減,應按日照標準確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間距係數控制,也可採用...
-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
5.0.2.2住宅正面間距,應按日照標準確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間距係數控制,也可採用 表5.0.2-2不同方位間距折減係數換算。不同方位間距折減係數 表5.0.2-2...
- 黑龍江省城鄉規劃條例
第四十條涉及日照需求的建設間距,應當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中有關日照的規定,採取日照間距係數或者日照分析方法確定。採取日照分析方法確定建設間距的,應當由具備城鄉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