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間距

日照間距

日照間距是指前後兩排南向房屋之間,為保證後排房屋在冬至日(或大寒日)底層獲得不低於二小時的滿窗日照(日照)而保持的最小間隔距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日照間距
  • 外文名:無
  • 解釋:最小間隔距離
  • 學科:地理
計算方法,換算表,具體操作方法,

計算方法

日照間距的計算方法:
以房屋長邊向陽,朝陽向正南,正午太陽照到後排房屋底層窗台為依據來進行計算。
日照間距日照間距
由圖可知:tanh=(H-H1)/D,由此得日照間距應為:D=(H-H1)/tanh;
式中:h—太陽高度角;
H—前幢房屋女兒牆頂面至地面高度;
H1—後幢房屋窗台至地面高度。(根據現行設計規範,一般H1取值為0.9m,H1>0.9m時仍按照0.9m取值)
實際套用中,常將D換算成其與H的比值,即日照間距係數(即日照係數=D/(H-H1)),以便於根據不同建築高度算出相同地區、相同條件下的建築日照間距。
如居室所需日照時數增加時,其間距就相應加大,或者當建築朝向不是正南,其間距也有所變化。在坡地上布置房屋,在同樣的日照要求下,由於地形坡度和坡向的不同,日照間距也會隨之改變。
當建築平行等高線布置,向陽坡地,坡度越陡,日照間距可以越小;反之,越大。有時,為了爭取日照,減少建築間距,可以將建築斜交或垂直於等高線布置。
住宅正面間距,應按日照標準確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間距係數控制,也可採用《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50180-93)中 表5.0.2-2 不同方位間距折減係數換算。

換算表

表5.0.2-2 不同方位間距折減換算表
方位
0°~15°(含)
15°~30°(含)
30°~45°(含)
45°~60°(含)
>60
折減值
1.0L
0.9L
0.8L
0.9L
0.95L
註:1、表中方位為正南向(0°)偏東、偏西的方位角;
2、L為當地正南向住宅的標準日照間距(m);
3、本表指標僅適用於無其它日照遮擋的平行布置條式住宅之間。
日照間距係數是一個非常不全面的設計依據,隨著計算機的普及,計算方法已經改進為計算機日照分析。
(來源:清華大學 建築學院 人居環境模擬實驗室 )
http://caad.arch.tsinghua .edu. cn/index.php/research/25-sunshine/48-sun-shadow-analysis-background

具體操作方法

建築日照計算簡介
建築日照計算在上世紀上半葉主要採用2類方法:
第一類:作圖法,包括:正日影圖、棒影圖、瞬時陰影圖及分時陰影疊合圖(影子信封)。
第二類:模型測試,使用建築的縮尺模型和日規儀進行分析。
上世紀80年代國外開始採用計算機繪製陰影圖及日照等時線圖。 直到上個世紀末,國內還在使用作圖法,作圖法十分麻煩,所以常有設計人員圖省事採用日照間距係數表,日照間距係數表是規範中的推薦指標,它有一定的局限性,只能用於建築布置嚴格符合日照間距係數表測算條件的場合:沿緯向平行布置的6層條式住宅(樓高18.18米,首層窗台距室外地面1.35米)(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2年 71頁)
日照間距係數表不能用於其它複雜的布置場合,如:1.單幢建築物縱向長度過長的情況。2.條式與點式建築物混合遮蔽的場合。3. 小區中存在著超高建築物。 在建築小區建築總平面日照計算中,不能用多個單體建築物的日照等時線簡單線性疊加。
對於不同朝向的日照計算,我國一些城市的地方法規對太陽光線入射角度與承照牆面的夾角有一定的限制,所以,用棒影圖求解十分麻煩。 居住區眾多點式和條式住宅混合形成的日照等時線場存在著日照等時線的攝動現象,這種現象造成用間距係數來測算日照情況存在較大誤差。簡單地採用從圖紙上量取間距係數來制定建築的排布和間距是極不可靠的,它可能導致失誤,在方案後期發現的日照問題將給設計單位和業主造成人力和物力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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