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7日,國家旅遊局辦公室以旅辦發〔2015〕181號印發《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共21條,自2015年7月17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管理辦法(試行)
- 印發機關:國家旅遊局辦公室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文號:旅辦發〔2015〕181號
- 印發時間:2015年7月17日
- 施行時間:2015年7月17日
2015年7月17日,國家旅遊局辦公室以旅辦發〔2015〕181號印發《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共21條,自2015年7月17日起施行。
2015年7月17日,國家旅遊局辦公室以旅辦發〔2015〕181號印發《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共21條,自2015年7月17日起施行。通知內容關於印發《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管理辦法(試行)》的...
全國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於2015年10月16日,由國家旅遊局網站公布一批全國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名單,共有17家企業和個人“榜上有名”。這是2015年7月國家旅遊局制定出台《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管理辦法(試行)》以來公布的首批名單。首...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文化和旅遊部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印發〈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旅辦發〔2015〕181號)同時廢止。內容解讀 《辦法》針對旅遊市場秩序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市場...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信用修復,是指經江西省各級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認定的失信主體,為積極改善自身信用狀況,在整改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後,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向認定失信信息的單位或歸集失信信息的信用平台提出申請並被確認...
同時,強化媒體的輿論監督,支持媒體曝光旅遊市場秩序的典型事件。 (七)懲戒失信行為。今年(2015年),國家旅遊局將制定出台《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管理辦法》,建立健全旅遊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發布“旅遊失信行為記錄”,依法公布違法違規信息,並...
浙江省文化和旅遊廳 2020年7月19日 辦法全文 浙江省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快推進我省文化和旅遊信用體系建設,構建文化和旅遊領域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文化市場主體包括本省從事營業性演出、娛樂場所、藝術品、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網路文化等經營活動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旅遊市場主體,包括本市旅行社、A級旅遊景區、星級(等級)旅遊住宿企業等從事旅遊經營服務的企事業、...
“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保存期限視遊客不文明行為情節及影響程度確定,期限自信息核實之日起計算。政策全文 國家旅遊局關於旅遊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推進旅遊誠信建設工作,提升公民文明出遊意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武漢市旅行社信用管理辦法》是2022年武漢市文化和旅遊局發布的檔案。檔案內容 武漢市旅行社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動武漢市旅行社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促進行業誠信自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旅行社條例》...
旅遊度假區等級從高到低依次為國家級旅遊度假區和省級旅遊度假區2個等級。相應評定嚴格按照國家《旅遊景區質量等級管理辦法》(旅辦發〔2012〕166號)、《貴州省旅遊景區質量等級管理辦法(試行)》(黔旅辦〔2016〕79號)、《旅遊度假區等級...
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印發《全國旅遊團隊服務管理系統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旅辦發〔2013〕2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局(委):自2011年8月以來,“全國旅遊團隊服務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團隊系統”)的推廣套用工作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