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投訴案件處理程式

旅遊投訴案件處理程式指旅遊投訴機構受理投訴案件後,調查核實案情,促進糾紛解決或作出處理決定所經過的程式和先後順序。分為簡易程式和一般程式。

簡易程式是指旅遊投訴處理機構對於事實清楚、應當即時制止或者糾正被投訴人損害行為的,可以不填寫《旅遊投訴立案表》和向被投訴人送達《旅遊投訴受理通知書》,但應當對處理情況進行記錄存檔。
一般程式是指旅遊投訴處理機構處理旅遊投訴的先後順序,包括立案、調查取證、鑑定檢測、處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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