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縣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局;負責全縣自然保護工作,組織編制自然保護區規劃,負責自然保護區的綜合管理和新建自然保護區的審查、呈報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工作、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濕地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實施排污收費及排污費管理,組織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及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負責組織轄區內對外環境科技合作、環境宣傳教育及環境信息交流工作;組織全縣環境保護科技發展、重大課題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參與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的有關工作。負責全縣國防動員和人民防空管理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施甸縣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局
- 地點:施甸縣
- 釋義:政府部門
- 職責:負責全縣自然保護工作
(二)負責全縣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城市景觀、城市測量和城市雕塑工作;指導全縣城市規劃的實施管理;負責城市規劃的審查報批;承擔全縣世界自然遺產、城鎮世界文化遺產及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歷史文化名城相關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管理城市建設檔案;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
(三)負責全縣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工程建設地方行業標準;負責對產品質量的認證工作;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負責實施省市制定及制定縣的建設項目評價方法、經濟參數、投資估算指標、概算定額、建設工程定額、建設用地指標和工程建設預算定額等計價依據;綜合管理和指導全縣建設工程造價工作;管理工程造價諮詢機構及執(從)業人員的資質資格;負責建設工程初步設計概算、招標標底、承包契約價、工程結算價等的審查;對造價糾紛進行行政調解和技術鑑定。
(四)綜合管理和指導全縣建築活動;管理建築市場和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建築裝飾裝修企業及太陽能熱水器安裝、維修企業的資質審報工作;規範建築市場(含建築勞力、建材市場),負責管理建築市場和建築裝飾裝修市場準入、建築業企業的資質、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及工程質量監督、檢測和施工安全監督;擬定、實施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指導;管理建設行業對外技術、勞務合作,指導企事業單位開拓外地的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
(五)管理全縣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指導和規範工程勘察設計市場,負責管理全縣工程勘察設計市場準入;組織和實施全縣工程建設標準設計的編制、審查和推廣套用;參與重點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指導,協調重點建設工程實施階段的有關工作;組織限額內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概算的審查及施工圖設計審查;負責勘察設計行業註冊師等執業資格的管理;指導全縣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
(六)指導全縣城市和村鎮建設管理,燃氣、公共客運交通、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指導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城建監察和城市垃圾、污水處理工作;負責全縣風景名勝區的資源調查、申報列級、規劃、保護以及審查報批、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和風景名勝區內生物多樣性工作;指導全縣村鎮規劃、建設,負責小城鎮建設的統籌協調工作以及試點鎮的審批。
(七)負責全縣住宅和房地產行業管理;參與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指導和規範房地產市場;主管全縣房屋產權產籍工作;指導全縣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以及全縣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管理全縣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及施工,審批建設場地抗震性能評價成果(或報告);編制和指導實施抗震防災規劃;負責對原有房屋抗震性能鑑定及抗震加固工作,參與震災經濟損失評估;指導和組織震後恢復重建工作,負責縣抗震防震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九)負責建設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務、執業資格管理和勞動標準工作;負責制定和實施全縣建設系統的人才培訓工作;指導和實施行業的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
(十)貫徹實施環境保護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方針政策;對本行政區域內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組織編制我縣環境保護規劃和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定和監督實施我縣生態保護規劃,參與制訂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國土規劃和區域開發規劃,審批城市(城鎮)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
(十一)監督管理全縣水體、大氣、固體廢物、噪聲、有毒化學品等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管理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鄉鎮企業的污染防治工作;組織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實施管理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登記表),對污染防治設施的設計、施工、投產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環境監督監理工作,調查處理環境污染、生態破壞、污染事故和環境污染糾紛;管理環境監測、環境科研和環境統計工作,組織對全縣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編報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施甸縣環境質量公報;定期公布重點城市(鎮)環境質量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