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縣水利局

施甸縣水利局依法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負責組織全縣水資源的調查評價、勘察監測、開發利用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組織有關全縣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擬定全縣工業、農業、生態用水和城鄉生活用水的分配方案,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施甸縣水利局
  • 工作:管理全縣水資源
  • 地區:施甸縣
  • 概念:機構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

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組織擬定全縣水利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3)擬定全縣節約用水規章,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行業用水定額,引進、開發、推廣高效節水新技術,組織、領導、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4)按照國家、省、市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對水資源保護實施監督管理;組織水功能區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縣境內水量、水質、審定水域污染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5)組織實施水政監察、水行政執法和水資源費的徵收工作,協調並仲裁縣域區的各類水事糾紛。
(6)負責全縣大中型水利工程和國家、省、市、縣列項重點水利建設項目的組織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程、農村人畜飲水工程建設;組織實施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實施境內主要河道、水庫、渠道及其岸線的行洪、蓄水,工程保護區內灘涂地的治理和開發。
(7)監督、管理全縣水利國有資產;監督、指導全縣水費征稽工作;編制工農業水費年度使用計畫並監督執行;指導全縣水利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8)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擬定全縣水土保持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擬定全縣生態環境建設的水利規劃,審核水保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縣生態環境建設的水利配套服務。
(9)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縣抗旱防汛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防汛物資儲備工作。
(10)編制全縣水利職工教育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水利系統職工隊伍建設,歸口管理水利系統行政、事業單位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
(11) 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財務股
人事股
水政大隊
防汛抗旱辦公室
施甸縣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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