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村經濟、種植業、漁業、農業和生態農業的法律、法規,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縣委、縣政府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戰略方針、重大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施甸縣農業局
- 地區:施甸縣
- 職能:農業事業
- 類別:政府部門
2、指導全縣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組織實施國家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農村經濟組織的建設與發展;指導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和雙層經營體制的穩定與完善;指導農村承包契約管理;負責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全縣農村集體經濟的經營管理。
3、研究擬定全縣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研究制定我縣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推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促進農業向布局區域化、生產專業化、產品商業化、服務社會化方向發展。
4、編制全縣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和生態農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區域開發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全縣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和生態農業的結構布局調整、資源配置以及產業間和全縣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綜合平衡;調控和管理全縣各項農業發展項目資金。
5、制定全縣農業教育、科技推廣和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實施科技興農戰略;組織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的鑑定、推廣;指導和協調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縣農業中等教育、職業教育和相關機構的業務工作。
6、負責全縣農業資源區劃、農業環境保護監測、生態農業建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按分工負責農業資源、漁業資源、畜牧業資源的保護和綜合利用;依法或根據授權負責農用地、漁業水域的保護與管理;規劃指導高產穩產農田基本建設。
7、參與研究擬定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政策、農村信貸政策、農村稅收與補貼政策;研究農村市場的發展方向和指導措施;組織協調農、牧、漁產品加工與流通;研究提出農用生產資源的年度計畫和中長期需求計畫;負責農村經濟信息統計和家產品市場、農業生產情況等信息工作,指導全縣農業信息系統建設,負責全縣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源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的預測預報。
8、參與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源的技術標準;組織監督農業方向的國家、行業標準的實施;負責綠色食品的開發和管理工作;負責農產品和農、牧、漁新品種、化肥、農藥、獸藥、飼料等的質量監測、鑑定、檢查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農機安全監理工作。
9、負責全縣農業涉外事務和科技交流與合作;負責實施、管理利用外資項目,發展外向型農業,促進全 縣農業對外開放工作。
10、組織協調農業部門內部改革,指導全縣農業部門強化服務宗旨;歸口管理局屬站、所、校;指導行業學會、協會。
11、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建設綠色經濟強省,發展生物開發創新產業的方針政策,抓好全縣烤菸發展的短期和遠景規劃,組織實施全縣烤菸生產工作。
12、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