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衛生監督局

新鄉市衛生監督局是新鄉市地方人民政府主管新鄉市衛生監督的政務機構。

新鄉市衛生監督局,前身是成立於1990年8月的新鄉市衛生監督檢驗所,副縣(處)級事業單位。現有職工87人,其中衛生監督員82人。
主要負責市本級所轄單位的衛生監督執法和對縣區衛生監督機構的業務指導。依據《執業醫師法》、《傳染病防治法》、《獻血法》、《母嬰保健法》、《職業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6部法律,39部行政法規,200多個部門規章規定的職責範圍,承擔衛生監督執法任務,是市衛生計生委行使衛生監督執法職能的執行機構。依法監督管理消毒產品、生活飲用水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依法監督管理公共場所、職業、放射、學校衛生等工作;依法監督傳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監督醫療機構和采供血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執業活動,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行為。
共設定十三個科室,分別是辦公室、法制稽查科、食品安全科、環境衛生科、學校衛生科、放射性職業病衛生監督科、醫療市場監督科、傳染病監督科、飲用水衛生監督科、投訴舉報受理科、信息宣傳科、人事科、總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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