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採購供應商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採購供應商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 實施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採購供應商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採購供應商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第一條 為進一步維護政府採購市場監督管理秩序,加強對供應商的投標履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採購代理機構代理政府採購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目的 加強政府採購工作的管理 發布機構 自治區財政廳 文號 新財購[2004]16號 職能 政府採購代理機構 內容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中政府採購代理機構是指經自治區財政廳(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政府採購法》的...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採購信用管理暫行辦法》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廳為進一步加強政府採購信用體系建設,維護政府採購市場良好秩序印發的一份檔案。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採購信用體系建設,維護政府採購市場良好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關於報送政府採購...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負責本地區政府採購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第八條 財政部門不得參與和干涉政府採購中的具體商業活動。採購機關應當加強本部門、單位採購工作的管理,支持和協助財政部門依法履行職責。第二章 政府採購主體 第九條 政府採購主體包括採購機關和供應商。第十條 採購機關分為...
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與政府採購活動有關的監督管理職責。第二章 政府採購當事人 第十四條 政府採購當事人是指在政府採購活動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各類主體,包括採購人、供應商和採購代理機構等。第十五條 採購人是指依法進行政府採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第十六條 集中採購機構為採購...
《財政部關於政府採購契約監督暫行辦法》是1999年財政部發布的暫行辦法。發布信息 (一九九九年七月三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政府採購契約執行的監督,保證採購質量,根據《契約法》及《政府採購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暫行辦法。第二條 政府採購契約內容一經確定,採購機關應將契約草案的...
西藏自治區政府採購供應商管理暫行辦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頒布。辦法內容 第一條為加強對政府採購供應商的管理,規範政府採購行為,維護政府採購市場秩序,保證政府採購質量,保護供應商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財政部、西藏自治區政府採購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
財政部關於印發《政府採購競爭性磋商採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庫〔2014〕214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有關人民團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各集中採購機構:為了深化政府採購制度...
第十三條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依法對貨物、工程和服務非招標採購方式政府採購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審計機關應當對政府採購非招標採購方式進行審計監督。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參與非招標政府採購活動的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第二章競爭性談判和詢價採購 第十四條競爭性談判和詢價採購...
對行業主管部門依據行業需要,制定的專項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試點)目錄,可結合行業管理要求一併執行。江蘇省政府採購供應商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政府採購供應商管理,進一步規範供應商政府採購行為,促進供應商依法誠信經營,維護政府採購公平競爭環境和政府採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
2014年12月31日,財政部以財庫〔2014〕215號印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採購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採購程式、爭議處理和監督檢查、附則4章25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檔案發布 財政部關於印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採購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庫〔2014〕215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
《哈爾濱市政府採購供應商不良行為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是哈爾濱市政府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發布的檔案。詳細內容 第一條 為維護政府採購市場秩序,規範供應商經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供應商是指向採購人提供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政府採購管理機構對供應商準入資格實行年度複審制度,年審不合格或不參加年審的供應商,不得參與政府採購活動。第十五條供應商工商變更、註銷,應書面報告政府採購管理機構,並辦理有關政府採購供應商的資格變更或註銷手續。第十六條根據財政部《政府採購管理暫行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供應商有...
第五條 省財政廳負責全省供應商庫及信息管理系統的開發、建設和管理,並對省本級註冊供應商進行監督管理;各市、縣(區)財政局負責本地區註冊供應商的監督管理。 經同級財政部門授權,各級集中採購機構負責受理本地區註冊供應商的信息維護和參加本地區政府採購活動供應商的誠信記錄。第二章 供應商註冊條件及註冊程式 ...
關於印發《政府採購需求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庫〔2021〕22號 各中央預算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為落實《深化政府採購制度改革方案》加強政府採購需求管理的有關要求,財政部制定了《政府採購需求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附屬檔案:政府採購需求管理辦法...
並指定一名政府採購網通訊員,具體負責聯繫、協調和辦理有關政府採購信息發布的相關事宜。第十條 各級網路管理人員未經批准,不得私自發布、修改和刪除信息。第十一條 本規定《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採購網管理暫行辦法》由自治區財政廳負責解釋。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加強對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政府採購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辦法全文 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監督管理,促進政府採購代理機構規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府採購代理機構(以下簡稱代理機構)是指集中採購機構以外、受採購人委託從事...
第十三條 採購代理機構應當建立完善的政府採購內部監督管理制度,具備開展政府採購業務所需的評審條件和設施。採購代理機構應當提高確定採購需求,編制招標檔案、談判檔案、詢價通知書,擬訂契約文本和最佳化採購程式的專業化服務水平,根據採購人委託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組織採購人與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簽訂政府採購契約,及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