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我區政府採購信息網絡建設,實現網路的科學化、規範化管理,建立規範的政府採購信息發布渠道,提高政府採購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根據財政部《關於中國政府採購網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財庫[2000]28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採購網管理暫行辦法
- 文號:財庫[2000]28號
- 網站:“中國政府採購網”
- 地區:內蒙古
檔案背景
檔案內容
第七條 為加強對信息網路的管理工作,自治區財政廳信息中心具體負責政府採購網的軟硬體維護及技術支持工作,保證網路穩定、可靠運行。自治區財政廳政府採購管理機構指定專人負責相關信息載入,充實網路內容。
第八條 按照信息相對集中、客群分布合理的原則自治區財政廳指定政府採購網為全區政府採購信息公告的網路媒介。根據網路實行分級管理的工作要求,各地區、各部門按規定應當公告的政府採購信息(如公開招標信息、政策信息等)應在最短的時間內載入上網,具體方法和程式參照財政部《政府採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庫[2000]7號)執行。在網路開通初期,可將需要公告的信息通過信函、傳真等方式上報自治區財政廳,由自治區財政廳信息中心集中載入。隨著信息量的增加,將來可通過電子信箱或採取由各地區、各部門通過網路線上直接錄入的方法載入信息。
第九條 建立政府採購信息網路是衡量政府採購規範運作的重要標誌,是落實和體現政府採購透明度原則的主要途徑,也是各級政府採購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政府採購信息網路建設工作的領導,並指定一名政府採購網通訊員,具體負責聯繫、協調和辦理有關政府採購信息發布的相關事宜。
第十條 各級網路管理人員未經批准,不得私自發布、修改和刪除信息。
第十一條 本規定《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採購網管理暫行辦法》由自治區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