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

2006年7月2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6.07.27
  • 實施時間:2006.07.27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經過審議,決定廢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市場管理條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