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爾虎右旗政務服務局

新巴爾虎右旗政務服務局

新巴爾虎右旗政務服務局是新巴爾虎右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巴爾虎右旗政務服務局
  • 辦公地址:新巴爾虎右旗克爾倫大街便民綜合大樓4樓401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呼倫貝爾市關於政務服務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負責全旗政府政務服務、電子政務、政務公開和公共資源交易等工作。擬訂相關政策措施、工作計畫、標準規範、配套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蘇木鎮有關工作。
(二)負責“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貫徹落實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對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相關工作建議,指導督促各蘇木鎮、各部門落實相關改革措施。
(三)指導全旗政務服務工作。負責全旗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及套用工作,協調促進最佳化政務服務流程,構建統一的政務服務體系。負責全旗“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組織管理工作,推進“網際網路+監管”套用,推行政務服務電子監察工作,創新、落實便民利企政務服務方式。
(四)統籌指導旗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負責全旗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平台的規劃、組織推進、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工作。規劃監管全旗政府網站,負責新巴爾虎右旗人民政府網的建設管理工作,協調各蘇木鎮、各部門參與新巴爾虎右旗人民政府網的內容建設。負責新巴爾虎右旗辦公網路的建設管理及與呼倫貝爾市政府辦公網路的互聯互通工作。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政務新媒體工作。承擔全旗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和管理協調工作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負責旗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蘇木鎮、旗直各部門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
(六)指導全旗公共資源交易工作。推行公共資源交易電子監察工作。會同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建設全旗公共資源交易主體信用信息庫和信用評價體系,推進信用監管,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
(七)指導全旗政府採購交易工作。貫徹執行政府採購交易相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推行政府採購交易電子監察工作。會同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建設全旗政府採購交易主體信用信息庫和信用評價體系,推進信用監管,對政府採購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
(八)指導、管理旗本級政務實體大廳運行工作。組織協調、監督管理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負責組織開展政務服務質量評估工作。
(九)負責全旗政務服務、政務公開、電子政務、公共資源交易和集中採購代理工作的日常監管和年度考核工作。受理有關政務服務和政務公開的諮詢、投訴、建議工作。
(十)負責指導推進旗政府熱線工作。
(十一)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檔案運轉、信息宣傳、內部督查、會務、安全、保密、機要、檔案、財務、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後勤保障、固定資產管理等政務事務性工作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政務服務廉政風險防控工作。
(二)政務改革管理股。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務服務改革工作,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協調推進基礎清單制度建設和標準化工作。負責組織推動旗本級政務實體大廳的建設管理。負責政務服務改革創新工作。負責協調監管部門處理舉報、投訴等工作,組織開展效能監察工作。負責政務服務質量監督工作。負責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考核評價工作。指導蘇木鎮政務服務工作。負責規範全旗公共資源和政府採購交易管理和服務相關工作。承擔全旗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新巴爾虎右旗公共資源交易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電子政務股。負責旗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和全旗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的規劃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考核評價等工作。負責推動全旗“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構建覆蓋全旗多級聯動的政務服務體系,推動實施“一網通辦”。協調、指導全旗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和管理,承擔新巴爾虎右旗人民政府網的內容保障工作。負責旗政府系統協同政務辦公平台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和政府採購交易電子監察工作。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政務新媒體工作。負責指導推進旗政府熱線工作。承擔全旗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和管理協調工作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政策解讀的指導、檢查、備案和考核等工作。負責各蘇木鎮、旗直部門政務公開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及考核評價工作。落實全旗政務公開工作的政策措施、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重點。承擔新巴爾虎右旗政務公開專項工作協調辦公室日常工作。

下屬機構

1.新巴爾虎右旗政務服務中心
第一條:新巴爾虎右旗政務服務中心(掛新巴爾虎右旗黨群服務中心牌子)為新巴爾虎右旗政務服務局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副科級。
第二條:新巴爾虎右旗政務服務中心(掛新巴爾虎右旗黨群服務中心牌子)貫徹黨中央關於政務服務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自治區黨委、呼倫貝爾市委和旗委相關決策部署。
主要職責:
(一)協調有關部門在旗本級政務服務大廳落實“馬上辦、網上辦、一次辦”相關規定,最佳化政務服務流程,提高政務服務效率。
(二)承擔旗本級實體大廳標準化建設和服務保障工作。
(三)承擔利企便民的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及進駐旗政務服務大廳政務事項的諮詢與“幫代辦”服務。
(四)負責旗本級政務大廳的網路平台運行和維護工作。
(五)承擔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平台的日常運行調度及服務工作。
(六)參與擬訂全旗黨群中心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為黨員民眾提供綜合性服務支撐平台;承擔對下級黨群服務中心的業務指導工作。
(七)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2.新巴爾虎右旗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第一條:新巴爾虎右旗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掛新巴爾虎右旗政府採購中心牌子)為新巴爾虎右旗政務服務局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第二條:新巴爾虎右旗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掛新巴爾虎右旗政府採購中心牌子)貫徹黨中央關於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自治區黨委、呼倫貝爾市委和旗委相關決策部署。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旗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平台和電子交易平台的技術支撐工作。
(二)為納入旗本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各類交易活動提供見證、場所、專家抽取服務等公共服務;為政府部門實施公共資源交易監督提供技術支持。
(三)承擔旗本級政府集中採購服務工作。
(四)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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