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海洋與漁業局

文昌市海洋與漁業局,為文昌市主管全市海洋經濟、海洋事務和漁業行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昌市海洋與漁業局
  • 簡介:文昌市海洋與漁業局,為文昌市主管全市海洋經濟、海洋事務和漁業行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 詞性:名詞
  • 分類:機構
主要職責,監督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海洋與漁業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海洋與漁業工作的政策、法規規章以及發展規劃、計畫。
(二)參與組織本市海域勘界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海域(包括海岸帶)使用,按規定頒發海域使用許可證、實施海域有償使用制度;管理海底電纜、管道鋪設和海上人工構造物的設定;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國內外調查船舶以及其他運載工具進入我市管轄海域進行海洋科學考察活動。
(三)負責全市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評估及信息發布;實施海洋綜合管理,協調各涉海部門、行業的海洋開發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海洋經濟結構、調整產業布局的建議。
(四)負責全市漁業資源的管理。組織實施海洋捕撈強度控制方案,伏季休漁制度和指導漁業資源監測工作;負責本市水產養殖種苗和養殖業的管理,按規定頒發養殖許可證和水產種苗生產許可證;管理內陸水域與淺海灘涂漁業開發工作。

監督管理

(五)負責全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的監督管理,擬定全市海洋漁業環境保護和整治規劃;組織實施污染物排海標準和總量控制制度;依法負責全市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和海洋傾倒廢棄物對海洋污染損害的環境保護工作;管理海洋與漁業水域環境的調查、監測和監視;監督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海洋與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管海洋自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核准海洋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核海岸工程的環境影響報告書。
(六)管理海洋監測、災害預報、警報和信息的收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漁業海上搜救工作。
(七)根據國家規定對本市行使海洋監察、漁業船舶檢驗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職能,管理全市海監和漁業執法隊伍。
(八)負責海洋與漁業基礎數據和信息管理工作。
(九)組織指導本系統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和有關海洋與漁業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
(十)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一)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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