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海防與口岸辦公室

文昌市海防與口岸辦公室,同時掛文昌市打擊走私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主管全市海防管理、口岸管理和打擊走私管理工作,為市海洋與漁業局的掛靠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昌市海防與口岸辦公室
  • 機構:政府機構單位
  • 級別:科級單位
  • 地址:文昌市政府辦公大樓西副樓六樓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海防管理與基礎設施建設、口岸管理與建設和打擊走私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在省海防與口岸辦公室的指導和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領導下,依法擬定我市海防管理與基礎設施建設、口岸管理與建設和打擊走私的規章辦法、發展規劃和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海防管理與海防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三) 負責海防監控中心、海防監控系統的建設、值勤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市打擊走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清瀾口岸的綜合管理協調工作,檢查督促口岸單位對出入境人員、交通工具、貨物和行李物品進行監管及查驗工作;負責從清瀾口岸直通港澳貨運車輛指標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清瀾口岸各單位對外工作之間的協調、管理,裁決各口岸單位之間發生的影響口岸正常運轉的爭議;會同有關部門對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嚴重違紀問題的檢查處理;負責共建文明口岸活動。
(七)負責口岸的綜合管理,採取措施,維持口岸的正常秩序。
(八)組織口岸單位對工作人員進行涉外政策、紀律、法律和國家安全教育。
(九)對違反口岸綜合管理的單位和個人依法進行處罰。
(十)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文昌市海防與口岸辦公室內設3個股級職能機構。
(一)口岸綜合行政管理股
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報告,負責秘書事務、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等工作,負責協調其他股室的具體工作,負責車輛管理,負責督促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編制並上報口岸擴大、開放水域的規劃;執行口岸管理的有關規定;協調口岸查驗工作;提出口岸維護建議;負責口岸區日常管理;負責出口魚苗計畫的制訂等。
(二)海防管理股(打私管理股)
貫徹落實上級關於海防管理工作的規定、制度、指示,及時向上級報告海防情況,提出建議;協調指導和組織海防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和維護管理工作;抓好海防監控中心的值勤工作等。
(三)海防監控中心
承擔本轄區海岸線所轄海域海防監控任務,即時上報傳輸本海防區域的雷達、紅外和視頻信息;承擔上級海防指揮任務、有關指令;協調涉海管理各部門開展海防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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