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整合論

文化整合論指的是索羅金關於社會的發展適合於一定精神規範的理論。認為任客觀社會的事件發展過程中,文化有可能由於它所具有的內在精神實質的實現而表現為外部形式。文化有其精神的價值體系,社會文化過程與社會文化行為是這種精神價值體系的表現,文化的精神價值體系是先驗的、靜止的、不變的,而文化過程與文化行為體系的表現形式則是經驗的、運動的、變化的。

索羅金認為社會的變遷即是在這種精神價值體系的支配下發展的,因而精神的價值體系是第一性的,而社會過程與社會行為是第二性的,社會過程與社會行為總是符合於一定的精神體系。文化有其精神的價值體系,社會文化過程與社會文化行為是這種精神價值體系的表現,文化的精神價值體系是先驗的、靜止的、不變的,而文化過程與文化行為體系的表現形式則是經驗的、運動的、變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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