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治理標準,主要規範鄉村數據資源梳理和歸併、數據開放共享、數據全生命周期管理、數據質量管理、數據資產化管理等方面的建設及要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數據治理標準
- 印發:農業農村部
數據治理標準,主要規範鄉村數據資源梳理和歸併、數據開放共享、數據全生命周期管理、數據質量管理、數據資產化管理等方面的建設及要求。
數據治理標準,主要規範鄉村數據資源梳理和歸併、數據開放共享、數據全生命周期管理、數據質量管理、數據資產化管理等方面的建設及要求。1含義數據治理標準主要規範鄉村數據資源梳理和歸併、數據開放共享、數據全生命周期管理、數據質量...
由於切入視角和側重點不同,業界給出的數據治理定義已經不下幾十種,到目前為止還未形成一個統一標準的定義。ITSS WG1認為數據治理包含以下幾方面內容 (1)確保信息利益相關者的需要評估,以達成一致的企業目標,這些企業目標需要通過對...
《信息技術服務—治理第5部分:數據治理規範》(GB/T 34960.5-2018)是2019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信息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信息技術服務—治理第5部分:數據治理規範》(GB/T 34960.5-2018)提出...
需要對大數據做定義,統一主數據標準;在數據生命周期管理各階段,如數據存儲、保留、歸檔、處置時,要考慮大數據保存時間與存儲空間的平衡,大數據量大,因此應識別對業務有關鍵影響的數據元素,檢查和保證數據質量。
《醫療機構數據治理規範》是2020年09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李慶豐、曹曉均、吳慶斌、陳寧、楊廣黔、查正清、龍思哲、范培珉、何衛寧、李世鋒、陸慧菁、高峰、陳濤、李永強、查正清、張家慶、鄧意恆、張瑤、韋曉燕、吳麗萍、...
第二十七條 鼓勵行業組織建立完善行業自律機制,制定網路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行業規範和自律公約,建立內容審核標準細則,指導會員單位建立健全服務規範、依法提供網路信息內容服務、接受社會監督。第二十八條 鼓勵行業組織開展網路信息內容生態治理...
《數據治理標準化白皮書(2021年)》由中國通信標準化協會(CCSA)組織編寫,作為典型的數據治理服務商,普元信息基於數據治理領域的核心能力與實踐經驗,集合劉慶會、王建華等專家為白皮書貢獻研究成果與智慧力量,切實為企業提升數據治理能力...
《風電信息管理數據質量評估及治理技術規範》是2023年08月06日實施的一項中國行業標準。編制進程 2023年02月06日,《風電信息管理數據質量評估及治理技術規範》發布。2023年08月06日,《風電信息管理數據質量評估及治理技術規範》實施。起...
《智慧民航數據治理規範 數據安全》是民航局發布的智慧民航數據治理系列規範之一,旨在建立科學的數據安全分級管理與防護機制,促進數據的安全套用與共享。《智慧民航數據治理規範 數據安全》旨在建立科學的數據安全分級管理與防護機制,促進數據...
《數據安全治理能力通用評估方法》是2024年04月0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行業標準。編制進程 2023年12月20日,《數據安全治理能力通用評估方法》發布。2024年04月01日,《數據安全治理能力通用評估方法》實施。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中國信息通信研究...
第 1 篇 數據標準化是數據治理的基礎 第 1 章 數據治理是數位化轉型的關鍵 3 1.1 數字經濟對數據要素的要求3 1.1.1 從數據到數據要素 3 1.1.2 數字經濟對數位化轉型的要求 5 1.2 數位化轉型需要數據治理6 1.2.1 ...
第十四條 公共數據開放應當遵循統籌部署、需求導向、統一標準、分類管理、安全可控的原則。第十五條 公共管理和服務機構應當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通過公共數據平台重點和優先開放下列公共數據:(一)與經濟發展、公共安全、公共衛生...
同時,也需要制定一系列制度、規則和標準去約束項目、功能、數據等管理對象的活動和變化。由此可見,傳統的數據管理側重的數據對象是流程、表單、數據項、算法等直接面向具體業務需求的數據;面向套用的數據管理所涉及的數據對象,還增加了...
網信、公安、國家安全、保密、密碼管理、通信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公共數據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七條 市大數據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標準化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公共數據標準體系,推動公共數據標準化、規範化管理。第八條...
治理體制和治理機制 目前,比較流行的辭彙,如IT治理結構、IT治理架構、IT治理模型、 IT治理標準等,其概念定義、內涵和外延均比較混亂,這不利於IT治理的傳播、推動與發展。中國IT治理研究中心(ITGov)分析認為,其實大家希望表達的內容...
第十條 相關行業組織按照章程,依法制定數據安全行為規範和團體標準,加強行業自律,指導會員加強數據安全保護,提高數據安全保護水平,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第十一條 國家積極開展數據安全治理、數據開發利用等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參與數據...
2017年4月8日,全國信息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2017年第一次工作組“會議周”在武漢召開。會上,《大數據安全標準化白皮書》正式發布。北京市大數據工作推進小組關於印發《北京市“十四五”時期智慧城市發展行動綱要》的通知 加強數據安全防護...
2. 數據治理標準 主要規範鄉村數據資源梳理和歸併、數據開放共享、數據全生命周期管理、數據質量管理、數據資產化管理等方面的建設及要求。包括數據字典、數據分類、數據編碼、數據開放共享、數據全生命周期管理、數據質量管理、數據資產管理等...
鄉村治理數位化標準的組成部分。鄉村社會治理信息化標準。主要規範農村社會治理信息化、城鄉社區格線化服務管理體系建設,以及數據挖掘、人像比對等技術手段在鄉村綜合治理和公共服務等領域的套用,指導基層治理信息採集、交換、共享、加工、研判...
收集公共數據應當分別以下列號碼或者代碼作為必要標識:(一)公民身份號碼或者個人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二)法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三)非法人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者其他識別代碼;(四)依據相關數據標準確定的代碼標識。政務部門和...
2.4.2使用網路爬蟲爬取數據的法律風險與合規建議 2.4.3數據倫理與道德 2.5本章小結 2.6實訓 習題2 第3章 數據質量與數據管理 3.1數據質量與數據質量管理概述 3.1.1數據質量 3.1.2數據質量管理 3.2數據標準 3....
數字政府建設的推進,將極大改變現有的治理結構,加速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重新形塑政府治理的諸多方式和治理主體。在此背景下,《數字政府標準彙編》一書聚焦基礎設施建設、安全與保障、數據、套用、服務五個數字政府關鍵領域...
第四條 省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全省大數據工作,理順大數據管理體制,建立健全大數據治理制度和標準體系,完善跨部門、跨行業、跨區域的大數據統籌協調機制,將大數據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推進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和數位技術創新,研究...
第四條 公共數據管理應當遵循集約建設、統一標準、分類分級、匯聚整合、需求導向、共享開放、安全可控的原則。公共數據作為新型公共資源,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其視為私有財產,或者擅自增設條件、阻礙,影響其共享、開放和開發利用。第五條...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對計算機系統安全的定義是:為數據處理系統建立和採用的技術和管理的安全保護,保護計算機硬體、軟體和數據不因偶然和惡意的原因遭到破壞、更改和泄露。由此計算機網路的安全可以理解為:通過採用各種技術和管理措施,使...
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推動人工智慧、可穿戴設備、車聯網、工業網際網路等物聯網領域數據標準化。各公共服務單位應依託市數據資源管理服務平台開展公共數據的共享開放套用,不單獨建設數據共享開放平台。第十條 政務信息系統須將數據的共享開放...
第五條 市數據中心平台作為省數據中心平台的子平台,遵照省平台有關標準和規範建設。各部門和縣(市、區)應依託市數據中心平台,實現公共數據歸集、共享、治理、開放等環節的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得新建跨部門、跨層級的數據中心平台。 ...
一種是運用數字手段保障法治落實,比如通過軟體程式實現政府運行規則的剛性化、管理服務事項的標準化等,做到既要管好對公共資金和資源的使用,把公權力關進“數據鐵籠”,又要讓公眾辦事時把“為啥辦、到哪辦、找誰辦”弄得清清楚楚。
加強對政務數據、公共數據和社會數據的統籌管理,全面提升數據共享服務、資源匯聚、安全保障等一體化水平。加強數據治理和全生命周期質量管理,確保政務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建立健全數據質量管理機制,完善數據治理標準規範,制定數據分類分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