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舉辦2009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聯合招聘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最大限度的幫助2010屆高校畢業生實現就業,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積極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的精神,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公共服務工作,動員更多的單位參與到就業工作中來,充分發揮高校在指導畢業生就業中的主導作用,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為廣大用人單位招聘與畢業生求職提供方便、高效的信息交流平台,我部決定舉辦“2009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聯合招聘月”(以下簡稱招聘月)活動,現將招聘月活動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辦公廳關於舉辦2009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聯合招聘月的通知
  • 檔案類別:通知
  • 發布單位:教育部辦公廳
  • 發布年份:2009
時間,組織機構,活動內容,活動要求,聯繫方式,

時間

2009年12月1日至31日

組織機構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高校學生司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
(三)協辦單位:各省級及各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四)技術支持:全國大學生就業公共服務立體化平台(以下簡稱“公共服務平台”)、各省級及各高校畢業生就業網站

活動內容

(一)舉辦全國高校畢業生網路招聘大會。
網路招聘大會主會場設在教育部全國大學生就業公共服務立體化平台,各省級及各高校就業網站設分會場。各級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提前收集整理本地區的各類機關、事業、企業等單位針對2010年高校畢業生的招聘信息,及時在本級網站或者上傳到本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後台資料庫,在招聘月期間以網路招聘會形式發布。網路招聘要充分利用先進技術,例如視頻等手段,為招、應聘雙方提供方便的服務。
(二)舉辦多種類型的現場招聘會。
省級就業指導部門要利用本省內畢業生就業市場,組織面向高校畢業生的人才招聘會。
為了提高畢業生的簽約率,各高校就業指導部門可以組織形式多樣的中、小規模的招聘見面會。
(三)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服務,擴充用人單位招聘信息資料庫,開展畢業生就業推薦。
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要把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服務作為工作重點,提高信息發布質量,確保供求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時效性。同時,要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與當地人才服務機構建立緊密聯繫,廣泛收集用人單位招聘信息,擴充並更新用人單位招聘信息資料庫,為有需要的用人單位開展畢業生就業推薦。
(四)宣傳、發布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各地要多利用高校畢業生就業網站及新聞媒體,集中宣傳國家及各地有關高校畢業生就業方面的新政策、新措施,特別是各地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相關政策。
(五)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
配合網路招聘會,各高校要積極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活動,組織就業指導專家,採用現場諮詢結合遠程網路、視頻對話、通訊和其他媒體等手段,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指導。幫助和引導畢業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提升就業能力。

活動要求

(一)要精心策劃、嚴密組織。
各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要及時將本通知精神傳達到本行政區域內各高校,做好組織和動員工作。本屆招聘月活動時間緊,內容多,各單位要認真制訂活動方案,科學合理安排各項活動。除了參加統一活動外,各單位可根據各自實際情況,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服務活動,增強招聘月活動的社會效果。
(二)做好宣傳工作,在11月28-30日,本次活動除了在中央媒體進行集中宣傳外,各地也要積極聯繫本地的新聞機構,多方式對活動進行大力宣傳,在社會上營造較大的聲勢,以吸引更多的單位招聘和選用高校畢業生。
(三)網路招聘會會場要求。
全國大學生就業公共服務立體化平台與各省級及部直屬高校就業網站分會場進行連結,各省級就業網站連結本轄區內各高校就業網站分會場。各網站的分會場要在頁面的顯著位置懸掛統一要求的活動標題(見附屬檔案1)。
(四)嚴格審查、確保信息真實。
各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要對參會招聘單位的資質與招聘高校畢業生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進行嚴格審查,防止各種欺詐行為的發生。
(五)要及時報送相關活動信息。
為了做好招聘月的宣傳工作,保證宣傳的效果,各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要分別在11月28日前和2010年1月5日將活動統計表(附屬檔案2)用電子郵件或傳真報教育部。

聯繫方式

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聯繫人:周沖 蕭蕭 趙國楗
電話:(略)
傳真:(略)
E-mail: (略)
附屬檔案:1.活動標題(略)
2.聯合招聘月統計表(略)
教育部辦公廳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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