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制度是國家對教師實行的一種特定的職業許可制度,一般包括教師資格基本條件、資格認定、喪失和撤銷的原則以及認定教師資格程式等內容。教師資格是國家對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人員的最基本要求,是公民獲得教師工作的前提條件,符合這種條件的人、才允許成為教師。
相關詞條
- 教師資格制度
教師資格制度是國家對教師實行的一種特定的職業許可制度,一般包括教師資格基本條件、資格認定、喪失和撤銷的原則以及認定教師資格程式等內容。教師資格是國家對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人員的最基本要求,是公民獲得教師工作的前提條件,符...
- 教師資格
教師資格制度是國家實行的教師職業許可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教師法》明確規定,凡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沒有相應教師資格的人員不能聘為教師。教師資格法定憑證為《...
- 湖北教師證
教師資格制度是國家實行的法定職業許可制度。教師資格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依據是《教師資格條例》。中國公民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必須依法取得教師資格。為了滿足應屆非師範類高校畢業生投身於教育事業的迫切...
- 山東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
《山東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為實施教師資格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而制定,適用於山東省內符合《教師法》規定條件的中國公民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該細則共二十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1994年施行的檔案)
第十條 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中國公民凡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本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有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師資格。第十一條 取得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的相應學歷是...
- 教師證
教師資格制度是國家實行的法定職業許可制度。教師資格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依據是《教師資格條例》。中國公民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必須依法取得教師資格。為了滿足應屆非師範類高校畢業生投身於教育事業的迫切...
- 《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
《〈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是為實施教師資格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而制定的部門規章。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於2000年9月23日發布實施,規定了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資格認證申請、資格認定、證書管理。條例...
- 教師證書制度
教師證書制度是國家或地方政府審核教師資格的制度。一般由國家或地方政府設專門機構,主持一年或幾年一度的教師資格評定工作,發給考試合格者證書。法國於19世紀初就設有國小教師初等、高等及專業文憑考試,分別於師範生入學時、第二學年終了...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資格證書
198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頒布,明確規定“國家建立教師資格考核制度,對合格教師頒發資格證書”。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頒布,對取得教師資格標準、最低學歷以及認定部門等相關事宜進行了闡釋和部署。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
- 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全面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的通知
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全面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的通知要拓寬吸引優秀人才從教的途徑定製的 通知公告 魯教人字[2001]23號 各市教委(教育局)、各大企業教育處,各高等院校,省直有關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實施...
- 中國小教師職稱制度
公辦中國小教師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製度管理和規範。2.中國小教師職稱評審,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不再進行崗位結構比例之外、與崗位聘用相脫離的資格評審。中國小教師競聘上一職稱等級的崗位,由學校在...
- 教師資格準入制
推進制度創新 首先就是推進以教師資格制度為核心的教師管理制度的創新。建立“國標省考縣聘”的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和管理機制,即由國家制定教師資格考試標準,省一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教師資格考試和教師資格認證,縣一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
- 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
擴大改革試點實施過程中遇有重要情況,請及時報送我部教師工作司。教育部 2013年8月15日 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制度,嚴格教師職業準入,保障教師隊伍質量,依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國家中...
- 北京市貫徹《〈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實施意見
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依法接受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委託的普通高等學校,受理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並成立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由主管主任(局長)、校長擔任,負責教師資格制度的組織實施、協調監督、資格認定和管理工作。各級教師資格...
- 海南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管理工作實施細則
(七)考試期間嚴格執行值班和報告制度,與教育部考試中心保持聯繫暢通。(八)負責發布筆試、面試考試報名及成績公布的公告。(九)按時完成教育部考試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第八條 考區職責 (一)負責本考區教師資格考試宣傳工作。(二...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
第三章 資格和準入 第十五條(資格制度)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人員,應當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中國公民或者取得中國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思想品德良好,...
- 四川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實施細則
第二十一條 省教育考試院使用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筆試和面試的報名受理、考點設定、考場編排等考務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條 筆試和面試機考軟體系統的使用實行首席技術負責人制度,採取分級培訓方式進行。第二十三條 面試一般按學科...
- 山東省中國小教師資格定期註冊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
根據《教育部關於擴大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註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教師函〔2013〕2號)精神,制定《山東省中國小教師資格定期註冊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我省自2013年起實施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和定期註冊制度試點工作。
-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辦法
第七條 任何單位不得向學校和教師亂攤派,也不得通過學校和教師向學生亂攤派。第八條 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取得教師資格的基本條件是:(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二)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
- 教師聘任制
聘請有教師資質或教學經驗的人擔任相應教師職務的一項教師任用制度。教師法明確規定,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應當逐步實行教師聘任制。由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與教師簽訂聘用契約的制度,只有簽訂了聘用契約,取得教師資格的公民才能夠從事教育教學...
- 教師資格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是申請人獲取教師資格的一項行政許可制度,通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在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開展一次,認定機構(即教育行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安排教師資格認定申請的受理,具體受理期限和受理的資格種類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設...
- 四川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銜接辦法
為實現教師資格新老政策的順利銜接,特制定如下辦法。一、師範類專業人員申請教師資格 1. 2015年及以前入學並取得學籍的師範類專業畢業生,可按原教師資格認定辦法(《教師資格條例》(國務院令第188號)、《四川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
- 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辦法
第五條 教師應當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職業道德,提高政治思想覺悟和業務水平,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教師不得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不得侮辱學生人格。第六條 自治區實行教師資格制度。教師資格的取得,應當按照...
- 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
《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是2002年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中心。內容簡介 教師資格制度是國家法定的教師職業許可制度。我國於1993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規定“國家實行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