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改革

首次提出,具體措施,

首次提出

2018年5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郭聲琨主持召開政法口機構改革專項協調小組會議暨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會議。首次提出“政法改革”新理念
郭聲琨在會議上強調,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從更高層次上系統謀劃、統籌推進政法口機構改革和司法體制改革,形成全方位深層次的政法改革新格局,以實際行動迎接改革開放40周年。

具體措施

提出“五個統籌” 實現跨越發展
郭聲琨要求,要通過“五個統籌”健全政法改革組織實施機制,增強改革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著力構建最佳化協同高效的政法機構職能體系、權責一致的司法權運行新機制,在更高層次實現公正和效率相統一,讓政法工作在質量、效率、動力變革中實現跨越式發展。
這“五個統籌”是:
統籌推進政法組織體系改革
統籌推進跨軍地改革
統籌推進司法責任制和綜合配套改革
統籌推進刑事和民事訴訟制度改革
統籌推進體制改革和科技創新
提出“四個統一” 確保改革實效
郭聲琨強調,要堅持“四個統一”形成共同推進政法改革的合力,確保改革取得預期成效。
這“四個統一”是:
頂層設計與基層創造相統一
改革與法治相統一
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統一
抓部署與抓落實相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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