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校分開

中國的高等教育在改革開放後迅速發展,而從20世紀90年代的十幾年中實現了從精英教育向大眾教育的轉型,在這個過程中也凸顯了中國行政化體制下高等教育的很多弊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校分開
政校分開的提出,政校分開的含義,

政校分開的提出

許多學者意識到高校行政化的管理與體系中,學術的百家爭鳴受到制約,人才的培養難臻佳境。相反卻使學術不端,教育腐敗等問題層出不窮,官場文化盛行,高等院校千篇一律,素質教育的發展與創新型人才的湧現根本無從談起。 於是,政校分開、管辦分離、學校自治、教授治校等概念開始提出。
2010年2月28日,政府公布了《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公開徵求意見稿),並在2月28日—3月28日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該綱要首次明確提出“推進政校分開管辦分離,逐步取消學校實際存在的行政級別和行政化管理模式”。《綱要》中提出要積極鼓勵行業、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公辦學校辦學,改變政府直接管理學校的單一方式,綜合套用立法、撥款、規劃、信息服務、政策指導和必要的行政措施,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干涉。針對學校內部的行政化管理,《綱要》提出探索教授治學的有效途徑,充分發揮教授在教學、學術研究和學校管理中的作用,同時探索建立高校理事會或董事會。此前,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曾多次提到“改變高校行政化傾向”:2010年1月11日—2月6日,溫家寶在中南海主持教育規劃座談會時曾強調,“制定教育發展和改革規劃綱要必須堅持落實和擴大學校的辦學自主權,改變教育的行政化傾向”;2月27日,溫家寶在與網友交流時,也提到“教育行政化的傾向需要改變,最好大學不要設立行政級別”。

政校分開的含義

政校分開,是指政府作為公立高校的管理者與辦學者分開,所有權與辦學權分離,責權利分明。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條件下,舉辦體制走向多元化,政府現在只是公立高等學校的舉辦者,高等學校是辦學者,依法管理和經營學校資產。高等學校的所有權歸屬於國家,政府教育行政機關代表國家行使管理權,即巨觀調控,但不得干涉校方合法的治校行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