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20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239號贈腿兆),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連愚盛艱的洪霸戲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補償後15日內,持土地使用證求煮淚到我局申請辦理土地遙艱翻使用權註銷登記手嫌遷續,逾期不申請註銷的,將依法直接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
收回地塊範圍:該地塊位於雨花台區西善橋。具體範圍見附圖,詳情可到南京市國土資源局行政少罪頸灶審批處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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