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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7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202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4]1172號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4]1172號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而發布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4]222號),決定...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7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204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210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245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01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政府批准(浦政國土批[2013]034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016號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016號》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2]17號),...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7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203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70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200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68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98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06號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06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18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02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25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完成...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20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239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28號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28》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49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3號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3號,收回地塊範圍位於棲霞區棲霞經濟技術開發區。具體範圍見附圖,詳情可到南京市國土資源局行政審批處查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0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16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59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89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1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36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26號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26號》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47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20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238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201號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201號》,南京市國土資源局發布的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236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1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34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2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45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5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83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86號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86號》,南京市政府發布的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220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2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20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237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具體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3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52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058號
持土地使用證到我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逾期不申請註銷的,將依法直接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收回地塊範圍:該地塊位於南京市雨花台區西善橋街道岱山西路。具體範圍見附圖,詳情可到南京市國土資源局行政審批處查詢。
-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48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77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進行補償,涉及該範圍的原土地使用者在...